近日,財新爆出了監管機構擬「全面取締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所」的信息,繼最初有關消息真假的爭論之後,開始有人關心在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逐步開放擁抱比特幣的時候,我們進行全面從嚴監管,長期來看會有什麼具體的影響呢?比如,會有損我國在虛擬貨幣領域的國際競爭力嗎?

拋開這個具體的問題不談,根本性的問題其實是虛擬貨幣的價值之爭。如果比特幣沒有什麼價值,那麼取締也好、大力發展也罷,長期來看都不會有什麼大的影響。

就比如說,如果比特幣投資真如一些人講的那樣與鬱金香泡沫並無二致,那麼全面取締的後果,無非是在國內少了一些鬱金香而已,並無什麼損失;相反,那些大力鼓勵鬱金香投資的國家,也不會從中得到真正的好處與競爭力,無非是遍地都是鬱金香,環境更加綠色宜人罷了。

所以,在本文中,我們不妨聚焦於比特幣的價值問題。

 

比特幣支持者眼中的兩個價值屬性

在反對者眼中,比特幣作為虛擬的東西,一文不值;在支持者眼中,比特幣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可投資資產,一個是支付工具。

一種可投資的資產

2008年,中本聰發表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標志著比特幣的誕生。比特幣的特點在於去中心化,即不需要依靠中心機構的信用來維持運行,以比特幣區塊鏈本身的正常運行作為比特幣信用的來源。同時,比特幣通過固定的「開採」總量來確保價值的穩定,基於底層協議的限制,比特幣可發行總量為2100萬個,預計2140年全部發行完畢(截止目前已經發行1654萬個)。

2008年以後的幾年內,人們正飽受全球金融危機的折磨,對於危機中各國金融機構的表現失望透頂,對於以美元信用為主的國際貨幣體系也產生了疑慮,使得比特幣這種不依靠特定機構和組織的電子貨幣形式有了生存的空間。

人們願意去嘗試另外一種可能性,即相信這種基於數學和技術、且發行總量固定發行速度遞減的虛擬資產具有資產保值升值的空間,比特幣也逐步走出了小圈子,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和認可,價值也有了爆髮式的增長。

從2010年5月比特幣披薩日確定的1比特幣價值約為0.003美分為起點,截止目前,1枚比特幣已經價值4200美元,漲幅高達140萬倍。

從投資資產屬性看,作為一種虛擬的東西,其根本的價值來源於兩點:

一是人們的共識,即越多的人認為它有價值,它便有價值,否則便一文不值。

二是比特幣區塊鏈的發展。隨着區塊鏈在2014年前後被主流機構和國家發掘並重視,比特幣區塊鏈作為全球最大的公有鏈也為比特幣提供了價值支撐。邏輯很簡單,比特幣與比特幣區塊鏈是不可分割的一體兩面,區塊鏈若有價值,比特幣區塊鏈作為最大的公有鏈便有價值,比特幣區塊鏈既然有價值,比特幣怎麼會沒價值呢?

 

一種支付工具

比特幣系統基於P2P通訊網絡、非對稱加密算法、分佈式數據庫以及以巨大算力作為運轉成本的工作量證明共識機制,能夠在全球範圍內進行安全可靠的、點對點的、極低成本的即時傳輸,使其具備了支付工具屬性。

在國內現有監管框架下,比特幣並不具備支付工具屬性,可預見的未來也不會有。但在國際範圍內看,可跨境支付的特質的確使得比特幣具備了支付工具屬性,微軟等企業一直接受比特幣支付,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也已經接受比特幣為可支付工具。

不過,雖然具備支付工具屬性,但比特幣卻不會對法幣帶來根本的威脅,這是由其技術特性決定的。關於這一點,筆者在《比特幣監管新政來臨?我們可能需要一些差異化思路》一文中做了詳細論述,摘錄如下:

「最嚴重的一條,大概是對法幣的潛在威脅,而這一點恰恰在技術上不可能實現。受到交易吞吐量、擴展性等因素的制約,比特幣在性能上便很難成為主流的支付工具,既便是隔離見證的部署、既便後續閃電網絡正式運行也是如此。同時,作為一個借助挖礦維持運行的體系,比特幣的大規模交易必然與綠色環保的潮流產生衝突,而比特幣自身的通縮屬性也不適宜作為現代經濟體系內的貨幣,黃金退出支付貨幣舞台便是可借鑒的先例。所以,既便全球範圍內所有國家都接納比特幣為支付工具,比特幣也只能成為現有貨幣體系內的一個補充,而不可能真正去替代法幣的流通。」

 

潛在的問題與風險

任何事物都是一體兩面,有價值便會衍生出基於價值本身的問題。

對比特幣而言,其可投資資產屬性帶來了市場操縱、價格泡沫等問題,其半匿名的支付工具屬性則帶來了為洗錢、犯罪融資提供便利等問題。舉例來講,很多暗網交易網絡都選擇以比特幣、達世幣、門羅幣等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進行非法交易行為。

問題來了,針對比特幣的潛在風險,該怎麼辦?

其實,還是要回到比特幣本身的價值上面,若比特幣沒有實質價值,同時還有一堆的衍生性問題,自然是取締為上;若認可比特幣的價值,且認為其價值本身大於背後的麻煩和問題,才是如何防控風險的問題。而只要風險值得去防控,防控風險本身並不是難題,畢竟,經濟金融體系內,處處都有風險隱患,需要依靠各類法律法規、監管及自律措施等進行風險防控。

回到此次「全面取締比特幣交易所」的傳聞,究其原因,從表面上看,我國金融行業正處於強監管階段,各個細分業態全面收緊,在此大環境影響下,哪裡有風險,哪裡便會有強監管,在ICO代幣發行和虛擬貨幣投資交易領域,的確存在一系列的風險隱患,於是就引來了監管的介入。

從深層次上看,主要的原因應該在於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內在價值,目前仍然存在兩極化的爭議,若肯定虛擬貨幣的價值,在監管上會更傾向於包容,若認為虛擬貨幣沒有切實的價值,在監管上則會傾向於嚴格監管。

而最困難的,恰恰是證明這個虛擬的東西有價值。畢竟,無論是比特幣的投資資產屬性還是支付工具屬性,都很難讓反對者信服:我們已經有了太多的可投資資產,也有太多的支付工具,還缺一個比特幣么?少了比特幣,又能如何?

這大概便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吧。

 

作者:薛洪言,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      微信公眾號:洪言微語


 比特幣究竟有沒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