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上週進行了一個極具指標性的判決,它判處 Google 需要把某盗版網站的相關連結及廣告下架,但這次的下架與過去的有很大不同。因為過去法院判決的適用範圍僅限「國內」(此案即加拿大),但這次加拿大法院要求的卻是「全球」(即加拿大以外也適用),這對互聯網或全球化來說都是很有爭議的一次判決。

綜合報導,這次的案情是加拿大公司 Equustek Soloutions 指控一家公司盗用其商業機密以製造相同性質的產品並引誘消費者購買,而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 Court)法院在判決中命令 Google 需要於搜尋結果中移險該網站。

雖然 Google 移法要求在加拿大的搜尋結果中刪除了該網站,但法院卻要求 Google 在全球的搜尋結果中刪除該網站。

法院指該禁令若只限於加拿大,那麼其他地方的消費者也可以利用該盗版網站購買商品,傷害原告的利益。

法院的思考直線思考是合理的,但實際執行上卻有極大問題。因為一旦加拿大法院的判決適用於全球,那麼美國法院的判決是否適用於俄羅斯?以色列法院的判決又是否適用於沙地阿拉伯?朝鮮法院判決又是否適用於韓國?

當傳統的專利權也有國界之分,互聯網上的法例判決是否也需要有國界之分?若無國界之分,那互聯網公司需要依據那國的法例判決?

世界各國的法例有一定差別,一個國家法院的判例若能影響全球,那對傳播自由及言論自由都有重大影響,特別是此案例可以影響至價值觀,讓一個的價值觀影響到另一個國家,這對文化入侵有更大的影響。

Google 作為知名的國際企業也許還能在受到關注下頂住壓力,但其他互聯網的小公司,你覺得有何能嗎?事態到底會有什麼發展,暫時還難以明言,且看接下來雙方會有什麼動作。


 加拿大法院要求移除侵權公司的「全球」搜尋結果,帶來難以想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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