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了人甚至新聞標題引用我的概念「買有風險,不買也有風險」,當年我提出這以「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為基礎的觀點,是想提醒等樓價跌的人,「等」本身也存在風險及成本(包括樓價升,等待期的租金,不可補償的時機),且往往比入市買樓更高,正確的觀念往往是很簡單的,卻往往不被大多數人接受甚至取笑,問題複雜的也往往不是事情的本身而是人的偏見。 

很欣慰,不少人聽了以上這句說話醒覺去買樓,驚醒未買樓正是和家人作一場豪賭,是賭著「淡倉」,若樓價不跌就輸錢了。 

市場其實是迷信及偏見的人去賠錢的,太多人看錯的時候,看得對的人就賺得更多,我不屑賺錢在別人的無知上,所以撰文分享樓市,我賺錢一定要賺得心安理得,我文章只說真話,也從不轉軚,我唱好向樓市發預喜的同時我也同時有買樓的,我是地產代理,是幫人上車置業的,是十分有意義的工作,我的同事有六成也已經置業,擁有一個或更多的物業了。 

「買有風險,不買也有風險」不是兩邊落注的評市策略,因此我的文章永遠有清楚的起跌(這裡是指龍市二期的調節階段)時序的,也有不同時段的價格比較預測,貨真價實。 

2007年開始我已撰文表示擔憂:大都會的宿命是遷徙,說得赤裸裸一點即是「資金匯聚令本地人負擔不起樓價要向外遷徙」,我說的也是倫敦、紐約、溫哥華已發生的歷史,而行使這大遷徙的機制其實是樓價,未買物業的可能因租金不斷上升而要搬去外圍,而買了樓的一樣最後不少也會在樓價大升的吸引力下賣出單位搬去外圍,對,這件事本來是平常事,也可以很高興地正面進行,我只想維護的是知情權和一個人的選擇權而已。 

香港樓價已高了不少,入市已是高風險,只是入市風險人是可以自己管理得到的,而不買風險卻更強勁的急升,且不易控制,有自住需要而不買,早已是參與一場豪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