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的迷你倉大火引起消防安全疑慮,昨晚發生大火的工廈單位同層都有迷你倉,大廈甚至懷疑設有劏房供人居住。另一邊廂,政府跨部門小組正巡查全港迷你倉。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若發現有工廈單位的實際用途與地契用途有牴觸,政府可直接收回單位,認為阻嚇性較釘契大。
長沙灣昌發工廠大廈昨晚發生3級火,大火燒足9小時後於今早8時許大致救熄,消防對起火的8樓進行冷卻。消防處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指肇事8樓單位是一個廠房,同層有迷你倉。對於街坊有傳大廈有間劏房供人居住,他表示大廈有2至3個單位設有劏房,是否有人居住則需要進一步調查,亦未知救出的一對兄妹是否居於大廈內。
普遍迷你倉違反現行法例
上個月牛頭角淘大工業村迷你倉的4級火有2名消防員殉職,各界關注迷你倉消火安全,政府跨部門小組亦開始巡查全港迷你倉。
消防處今早聯同屋宇署、勞工處、地政總署,與迷你倉業界代表會面,討論迷你倉安全問題。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消防安全)曾永鴻表示自6月28日開始,至今已巡查了90多個迷你倉,預期2個月完成所有巡查。他指巡查期間發現不少迷你倉都違反現行法例,如內部間隔致通道狹窄、逃生通道的距離過長、消防喉轆覆蓋不足等,各部門會要求營運者消除隱患。他呼籲業界盡快落實管理措施,包括加強保安人手、管理租戶擺放的物品,禁止存放危險品。
收回單位較釘契阻嚇大
屋宇處總屋宇測量師潘玉龍表示,巡查過的迷你倉普遍都違反《建築物條例》,包括逃生通道過窄而過長。他指屋宇署正整理巡查所得的違規情況,將會據條例發出命令要求業主糾正。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巡查期間業主及戶主未必允許屋宇署檢視,署方難以證明單位是否非法改建等。他建議,若單位實際用途與地契用途有牴觸,政府可直接收回單位,認為阻嚇性較釘契大。
另外,亞洲迷你倉協會執行董事Luigi LaTona與政府部門開會後表示,迷你倉業界與政府討論了短期及長期措施,業界同意於培訓、設施清潔問題上繼續討論,雙方願意保持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