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專訊】涉嫌在大埔廣福道單車舖外虐貓的變態虐貓男,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藏攻擊性武器及虐待動物罪。27歲貨車司機李兆恒無須答辯,被告申請保釋,但裁判官拒絕,還押至6月28日再提訊。本報翻查資料發現,去年於大埔曾有一名26歲貨車司機以鐵鍊捉貓,被義工欄截揭發事件,當時警方將二人同時拘捕。那被指虐貓的貨車司機,名稱正是李X恒,惟最後沒有被檢控。
被告李兆恆,今年27歲,任職貨車司機,今日提堂。控罪指任職貨車司機的李兆恒在5月27日於大埔廣福道福華樓金寶單車舖後門外殘酷地折磨一隻貓,翌日在廣福邨廣義樓升降機大堂被捕時,發現他的背囊有兩把匕首,故被加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
控方又指由於未能尋獲該受害貓隻,故由愛護動物協會職員翻看長達4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判斷貓隻的受傷程度。 本報向警方查詢被告是否曾犯案,警方未有透露。但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是次被告李兆恆與去年涉虐貓的男子資料多處吻合,包括年齡、職業、名字及虐貓地點,懷疑極可能是同一人。去年9月一名26歲李姓貨車司機於大埔涉虐貓被捕,但至今未有被檢控,本報向警方詢問兩者是否同一個人,但警方拒絕證實。
本報查問去年大埔虐貓案資料,警方指,去年9月29日晚上十一點,一名李X恆、26歲的男子以涉疑虐待動物罪被捕,另一名36歲男子李X倫則以涉刑毀被捕。
本報當時亦曾報道,義工Bebe lee發現一名26歲李姓貨車司機餵貓時有可疑,車斗更傳出貓叫聲,當義工上前詢問,他稱車上花貓是看更贈送,並即上貨車離開,被義工及途人阻擋及報警,最後發現車斗內有一隻頸被綁繩索的貓。惟當時警方未即時採取拘捕行動,李姓司機更指控義工拍凹貨車車頭,最終義工和李姓司機同被帶署扣查,惟警方最終指證據不足,未有控告該涉虐貓男子。
虐貓疑犯李兆恒不准保釋 疑去年曾虐貓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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