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去年底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加插了一個炸雞入場的環節,台上藝員「落手落腳」吃雞。無綫令藝員失儀事小,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條文事大,通訊局調查後裁定無綫須就違規罰款15萬元。
頒獎禮上有女主持表示在揭曉獎項前表示,會請藝員們「食好嘢」,接着鏡頭拍攝着有人捧着多份炸雞套餐進場,套餐盒上清楚顯示炸雞公司的標誌。藝員接到食物後表現雀躍,除了非常合作地幫手傳食物向後外,更穿戴手套在直播上吃雞,整個環節長約1分12秒。
通訊局接獲15人的投訴後展開調查,認為穿上盛裝的藝人吃炸雞的環節牽強,不符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並干擾觀看趣味,加上有鏡頭特寫炸雞公司的品版標誌,通訊局認為這是吸引觀眾留意贊助品牌及產品,擺明是為贊助商做宣傳,因此罰無綫15萬元。
不過,普遍相信無綫收取炸雞公司的「廣告費」不止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