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4名人士前年聲援香港的佔領運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4人分別判監4年半至1年半。有被告的律師表示,中央既然承諾香港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就應該同意香港有「真普選」。他認為當事人沒有犯罪,判刑反而破壞「一國兩制」。
4名被告的案件今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外的一段行人路被圍封,大批公安戒備。有被告的家屬到法院外拉起橫額申冤,但隨即被便衣人員帶走,押上警車時大叫:「冤呀,你們害死我弟!」
4名被告分別為王默、別名謝文飛的謝豐夏、梁勤輝及張聖雨,各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的判決書指他們多次「挑起事端」,在2014年10月穿上印有「當人民恐懼政府即為暴政」的衣服,展示於廣州越秀區廣州大橋橋底附近,又拉起印有「自由無價!支持香港為自由而戰!」的橫額,煽動民眾支持香港的佔領運動,並將有關相片上載互聯網。
針對王默及謝文飛的判決書指,2人早在2012年開始在網上發表、轉發誹謗及攻擊中共和社會制度的言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據博訊網報道,謝文飛和王默的判刑最重,各被判囚4年半,張聖雨判囚4年,梁勤輝則判囚1年半。王默,謝文飛及梁勤輝聽取判決後都當庭表示上訴。
博訊網指,法庭外有民眾被人帶走。有消息指挪威、比利時、英國、美國等國家亦有派外交人員到場,惟不能進入法院聽審,轉而與法院外的維權人士交談。
王默代表律師陳科雲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表示,判決不僅打壓言論自由,而且實際上破壞「一國兩制」,「你(中央)既然承諾香港搞資本主義,就應該同意香港搞真普選,所以這個肯定是無罪。」他認為王默的行為受公民權利保障,沒有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