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申報,我掙扎了一會,首先我是個nobody,不愛流眼淚,厭惡濫情及悲天憫人,寫文通常幾百字就表達完要講的要點,甚少用上三千字,曾經勸交、制止打架,但不會之後大條道理教導別人待人處事,只有你自覺是超人,做了件很正義的事,才會宣傳,因為這行為太令人想起《IQ博士》的酸梅乾超人,會好離奇。

至於說到「歧視」這議題,有權有勢有錢人多的一方,不會受歧視;反之,沒權沒勢沒錢人少的一方,要歧視也歧視不起前者。所以,說香港人歧視大陸人,在二、三十年前可以成立,網中人的「阿燦」角色就是歧視,不過今天是倒轉來,大陸人角色都是陳總、李總,富甲一方,我們倒歧視不起,反而有人推祟,例如豪擲十億給港青的馬雲。

事實上,全香港既得利益者都大開中門歡迎來購物、讀書、投資、買樓,包括商界和政府,小市民何來有資格歧視?即使「反水貨」都會被警察嚴陣以待,要別人排隊會遭指罵,在生活上大家早就「被融合」,如果有人覺得香港人有本事「歧視」,我猜,極其量只算是某種「垂死掙扎」、「迴光反照」吧。

在工作上,我有中國大陸的合作夥伴,教學上有內地學生,居住環境有很多普通話人,朋友有新移民,他們跟我有不同的價值觀,互相尊重,但他們內心對香港人也有看法,只是少宣於口。真人真事,最近朋友在汕尾被迫相親,親友說嫁個香港打工仔不如嫁個大陸人,至少後者錢多又是老闆。

我猜,今天被歧視的是香港人居多吧?為什麼那位愛哭的仁兄不撰文哀嘆一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