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近年愈來愈多網站出售壽司、生蠔等易變壞的食物,但有關規管不足,對公眾健康構成隱憂。食環署宣布,對網上售賣受限制出售食物作出規管,網售者必須持有許可證方可出售受限制食物,包括刺身、壽司、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等,於2月22日起正式供業界申請。

食環署表示,規管是針對近年出現、沒有實體店而在網上出售上述受限制食物的經營者,並已擬備好有關的網售許可證牌照供申請。牌照規管食物須有合法來源外,經營者亦必須確保運送過程中不會受到交叉感染,並且時刻將食物保存在合適溫度中。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對於現時本已領有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的經營者,若同時進行網售食物,食環署會在持牌條件中加入上述新規定,並在續牌時正式生效。

發言人提到,如懷疑網售經營者出售食物涉無牌經營,或食物來源有可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跟進行動;證據充足的話,會提出檢控。食環署呼籲業界必須遵從有關規定,違反有關規定而一經定罪,可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另外,網售經營者須於網站顯示牌照的許可證號碼、登記的地址、獲批准售賣的受限制食物等,讓消費者到食環署網站進行核實,再決定是否購買。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黃碧雲歡迎新規管。她認為,網售刺身及生蠔等高風險食物時,由於經營者往往沒有實體店,署方執法困難,「出咗事喇,你去邊度搵呢?可能佢個網站都Close咗」。她指食環署規定經營者須申領許可證,並要求呈交登記地址及持牌人身分等,有助署方日後調查。她認為,署方仍須不時抽查許可證及檢驗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