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 鈺成其事
「不停拉布(filibuster)成為政治常態,把議會的立法程序從少數服從多數變為少數的專政。」這句話是美國政治學者Jean Edward Smith說的(《紐約時報》 2009年3月1日),裡面說的「議會」是指美國參議院。相信很多人會覺得,這句話也可以用來形容我們的立法會。
上星期是2015年的最後一次立法會會議。會議開了兩天半,合共24小時,其中有超過一半時間是花在「點人數」,即有議員指出會議廳裡不足法定人數,會議程序要暫停,等候議員返回會議廳。這情況在兩天半裡共出現了數十次,每次都要等候十多分鐘,總共消耗了大約12小時。對於這個現象,很多市民表示不能理解,十分反感。
相信大多數議員,不論建制派抑或反對派,都知道立法會這樣的表現令很多市民不滿。然而,有的議員仍堅持不停叫點人數;有的在點人數時故意不返回會議廳,寧見「流會」;另有一些議員不想「流會」,但一湊夠人數,他們便離席,不肯留下。市民都知道議會裡在「拉布」,但很多都不明白這荒謬現象為甚麼可以延續下去。
從上面的引文可知,拉布並不是香港立法會獨有的。在不少其他地方的議會,當佔少數議席的反對派強烈反對某項政府法案時,他們阻止法案通過的辦法,就是盡量延長法案的審議,不讓付諸表決,這就是拉布。
有些議會對議員發言的次數和長度有明確的限制,不容許拉布。另有一些議會,例如美國的參議院,故意規定議員可以無限制地發言,提供拉布的空間,讓少數派可以制衡多數派。(美國眾議院裡不能拉布;參議院容許拉布,也是為了制衡眾議院。)
拉布無可避免地要消耗議會時間,妨礙議會運作,很可能令一些迫切而沒有爭議的事務也受牽連,不能及時處理。多數容許拉布的議會,都有規定終止拉布的機制。例如美國參議院規定,如果得到不少於全體議員六成的同意,辯論便須終止,議案付諸表決。
香港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不見得在設計上有意容許拉布,卻不經意地留下了拉布的空間(例如容許議員在任何時間要求點人數)。正是由於這不是設計的制度,規則裡沒有終止拉布的機制。
(完)
不停拉布(曾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