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李卓人及社民連梁國雄早前被指收取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的捐款,但未有申報,因而遭投訴。結果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以3票贊成、3票反對下,主席葉國謙按規定須投反對票,最終投訴因而不成立,委員會亦就決定公布報告。並非委員會成員的工聯會王國興對投訴不成立感到強烈不滿、遺憾及失望,批評委員會忽略議員在14日內沒有申報捐款就是違反議事規則,認為調查方向作了根本性的錯誤,是「偷換概念」。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報告顯示,李卓人承認在前年10月及去年7月,分別收取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共150萬元的捐款,但李解釋指為工黨代數,其中第一筆的50萬元是用作工黨成立社企之用。工黨何秀蘭及張國柱證實,李卓人收到款項後數日,已口頭通知他們。李卓人認為自己沒有從中獲利,所以毌需按議事規則登記,但承認將款項存在其個人戶口長達8個月,是處理欠謹慎,並為此感抱歉。

至於梁國雄則只承認收過黎智英的50萬捐款,收到款項後已將訟費交到一家律師事務所,留作社民連成員的訟費。他又指因為與黎智英熟稔,所以銀行本票抬頭是他的姓名。梁國雄接受傳媒訪問時承認做得「不盡理想」,又指還有如警方的監察機構作出另外跟進,認為事件未完結,呼籲大家「唔使擔心」。

對於李卓人及梁國雄最後無事,並非委員會成員的工聯會王國興感到不是味兒,對決定感到強烈不滿、遺憾及失望。王國興斥監察委員會是「冇牙老虎」,投訴不成立是說明「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結果是「不了了之」。他又批評監察委員會錯將焦點放在款項由議員本人還是政黨收取,忽略議員在14日內沒有申報捐款就是違反議事規則,認為調查方向作了根本性的錯誤,是「偷換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