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多年前,香港政府劃出行人專用區後,各式各樣的表演者逐漸走上街頭,他們各人都身懷絕技,有人會表演唱歌、跳舞、魔術、雜技等等。他們大多只是業餘性質,甚至有人只為了尋找一個平台把自己所愛的興趣表現出來。他們不理旁人的目光,全情投入表演,光是這份勇氣,已經值得我們嘉許和鼓勵。
雖然街頭表演的風氣已掀起多年,亦為香港帶來新的景象,注入不少活力,不過香港政府似乎並沒有把這種甚具創意及帶有本土特色的行業,視為本地旅遊發展的一部份。由於當局欠缺成熟和有效的管理,以致出現阻街、噪音等問題,亦有部份地區的居民生活受到影響,結果引起不少衝突。
相比鄰近的台灣,香港政府的有關部門,甚至會把街頭表現者視為行乞的一種,不單作出驅趕,還票控他們。觀乎兩者,當然是絕不相同,街頭表演是一個讓表演者向觀眾展現才華的渠道,而觀眾所給的金錢就是表示欣賞及支持,概念上與行乞的施捨絕不相同。
參考外國及台灣的制度,當局會為街頭表演者發出牌照,亦會劃出地區讓他們表演,給予他們合法表演的機會。當牌照到期之時,表演者也需要經過考核,才可獲續牌。這樣的做法,既可保障本地表演者能合法地表演,亦可讓表演者的質素提高。當中最重要的是,讓表現者有合適的場地大顯身手。
當外國遊客來港遊玩時,除了大型的購物商場之外,亦可食盡奪得米芝蓮推介的香港特色小食,如咖哩魚蛋、雞蛋仔、五香牛雜等,再加上設在旅遊景點的街頭表演區,想必可以為香港的旅遊業注入新氣象。相信有一天,具本土特色的街頭表演及藝術,定會成為香港獨有的文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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