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維基百科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今日就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下車後與太太曾鮑笑薇攜手進入法院,期間沒有回應記者任何提問,而臉上神色亦較上次輕鬆,惟沒有表情。據指曾蔭權在庭上沒有答辯。辯方律師指出,由於今個月2日才收到控方的文件,處理需時,申請將案件押後。裁判官決定把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下午2時半再提訊,這段時間內曾蔭權仍然獲准保釋。
據港台報道,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提出,剔除2名原於24人的證人名單外,另新增4名證人,即合共會傳召26名證人。
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失當罪,其中一項指曾身為特首期間批准「雄濤廣播」(後稱數碼廣播)的申請,卻沒有申報他與主要股東黃楚標,就租賃東海花園一個物業的商議,亦無披露向黃的東海聯合集團支付80萬人民幣的款項。第二項控罪指,曾在未有披露建築師何周禮獲他聘用,為其進行室內設計的情況下,提名何獲授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