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歐洲委員會的正式研究指出,像是 Spotify 等串流媒體的出現確實大幅的下降人們對於盜版音樂的需求,不過同時讓 iTunes 以及 Amazon 等付費下載量減少,間接的證明串流媒體並沒有因此讓整個音樂產業受惠。
目前來講,串流媒體分成兩大類,一種是使用者可以自由選歌但不能聽片段的網路電台,另一種則是使用者可以自由播放並且可以選擇片段的共享音樂。在 Spotify 出現之前,音樂產業在網路電台的獲利模式與傳統電台類似。不過當 Spotify 出現之後,他提供了消費者一種免付費聽歌的消費模式,因此大幅的下降對於盜版音樂的需求。不過這同時也讓消費者下降付費下載的意願。根據統計,每首歌在 Spotify 播放 187 次,就讓付費下載量減少 1 次。而 Spotify 每播放 47 次,就下降一次盜版下載。
但是依照 Spotify 的計價公式,每一次的播放只會拿到 0.004 美金,而每一首歌的銷售平均收入為 0.82 美金。依照這數字來看,Spotify 雖然緩慢的減少盜版下載,但卻沒有為整體音樂產業帶來利潤成長。串流音樂或許會成為下一個音樂市場,不過他是否對音樂產業有益,或許需要唱片公司以及音樂家重新與各大串流媒體做版權費談判了。
文/ Hammer
資料來源: DigitalMusicNews
新研究指出,Spotify 的確減少了盜版音樂,但是也減少了付費下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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