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不少老闆不能判斷員工能力,只認為肯OT、願意犧牲的員工就是好員工。(網上圖片)
標準工時委員會昨日開會,決定將研究範圍擴大至月入2萬5千元,主席梁智源指此舉能將研究涵蓋的勞動人口增至5成。勞方委員之一的吳秋北重申合約工時不能代替標準工時,亦是勞方一貫立場,若情況不理想,不排除勞方有委員退出委員會以示抗議。
現時標準工時的收入水平研究分為3個工資水平,分別是月入1萬元、1萬2千元及1萬5千元;工時為每周44、48及51小時,超時補水分別為1倍、1.2倍及1.5倍,共有27個參考組合。
標準工時委員會昨日(10月29日)開會前,勞聯、街工和聯工盟組成的「爭取標準工時聯盟」趁委員會開會前,到會場外請願,要求立法限制標準工時為每周44小時,超時補水1.5倍。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開會前接收請願信,稱會轉達意見到會內。
會後,梁智鴻表示,委員會決定擴大研究範圍,將月入2萬5千元的僱員納入研究。梁智鴻表示,將研究範圍設在月入1萬5千元涵蓋的僅有4分1勞動人口數字;委會員決定將月入2萬5千元納入研究,涵蓋的勞動人口數字會增至5成,但強調委員會暫時未有實質方案交給政府考慮。
梁智鴻又說,就標準工時立法,委員會已有共識,但仍要多做一些工夫,交給大眾諮詢,再提交給政府進行立法工作。勞方委員之一的吳秋北表示,合約工時無法保障長工時無償加班,不能代替標準工時立法,這是勞方一貫的立場;若會議情況不理想,不除排有勞方委員退出委員會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