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  鈺成其事

與一位訪客談到香港的議會和政府將在未來兩年相繼換屆,客人問:「你們有『跛腳鴨』的問題嗎?」

「跛腳鴨」是形容公職人員任期將近屆滿時的處境,尤其在新一屆的繼任人已經產生之後。「跛腳鴨」的公職人員,雖然仍未卸任,但已基本上失去了履行職務的權力;倘若他繼續發號施令,人們大都不予理會,寧可聽從即將上台的新貴。

例如,美國國會和總統選舉都在11月上旬舉行;在1933年之前,新一屆國會和總統就職的日期是選舉翌年的3月4日。所以,任期屆滿的國會和總統都要經歷長達四個月有位無權的「跛腳鴨期」。1933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把國會和總統任期開始的日期分別提早至1月3日和20日,「跛腳鴨期」縮短了差不多一半。

在香港,立法會選舉一般在9月第二個星期日舉行,當選議員10月初宣誓就職,相隔不過一個月。區議會選舉(11月下旬)跟新一屆開始(翌年1月)相隔也只有一個多月。兩級議會任期屆滿前的「跛腳鴨期」都很短,對議會的運作不會有多大影響。

行政長官換屆便不同了:新一屆行政長官人選3月下旬產生,至7月1日才就任,其間相隔三個多月。不過,這段日子並不是每次都成為卸任特首的「跛腳鴨期」。第一屆與第二屆之間,董建華自動當選連任;在第二屆中途,董突然宣布辭職,由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署任,直至曾當選,正式接任;第二屆結束時,曾蔭權競選連任成功,多做一屆。以上幾次換屆,都沒有出現「跛腳鴨」。

唯一有「跛腳鴨期」的,是2012年的換屆。當時的情況,人們記憶猶新:梁振英以候任行政長官身份宣布「零雙非」政策時,仍在台上的行政長官和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都顯得十分尷尬。

三個多月的交接期,對於當選後才開始籌組管治團隊的候任行政長官,時間並不充裕,很難壓縮。如果新舊兩位行政長官理念相同,合作無礙,自會善用這段交接期,確保政府平穩過渡,無縫銜接。但倘若新舊二人的管治理念南轅北轍,政府換屆猶如「敵意接收」,那末三個多月的「跛腳鴨期」,對於等待下台的官員,可能是長得難受了。

(完)


 跛腳鴨期 (曾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