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在facebook上載的聲明照。(黃明志facebook)

大馬饒舌歌手黃明志將在香港舉辦演唱會,但演出前被主辦公司要求簽署一份聲明,不會在訪港期間評論中國及大馬政府。黃明志向本港報章表示,他的歌曲較為直率,但沒有觸及政治,不知公司為何會擔心。

 

大馬饒舌歌手黃明志將於香港舉行演唱會,前晚他在facebook上載一張聲明照。聲明篇幅不多,以英文寫上黃明志(Wee Meng Chee)本人,於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訪港期間,不會對馬來西亞或中國政府發表任何評論或意見。從聲明的照片可見,黃簽署了聲明,而facebook的帖文則寫上:「HAHA! THX DEMOCRACY! 只不過去香港辦一場演唱會而已,有必要。。。」

事件被香港《蘋果日報》報道後,大馬傳媒亦紛紛引述報道,如光華網就引述報道指,聲明由主辦演唱會的EQ Music & Media(HK)草擬,避免黃明志來港時談及敏感政治議題,影響日後到中國發展。

據《蘋果報道》,EQ香港的演唱會經理劉道宏接受查詢時承認,因政治問題敏感、合作單位擔心,及希望黃明志日後可到中國發展,公司要求黃簽署該份聲明。記者追問,既然想到中國發展,為何連大馬政府不不可評論,劉則表示仍想黃「乖乖哋」,又話就算黃拒絕簽署,演唱會都會搞下去。
黃明志在事件上「跪低」,在facebook留言表明:「是香港方面要我簽的」。他向《蘋果》稱,他的歌曲較為直率,但沒有觸及政治,不知EQ為何會擔心;黃又表示未有意進軍內地巿場。

曾因上載短片被告

黃明志在大馬是一名惹火的公眾人物,據大馬傳媒報道,他曾因上載批評國家能源公司的短片,被判3個月社會服務,控方不滿判決,提出上訴。本來上個月29日開庭審訊,但當日早上黃明志突然胃痛入院,臨時缺席上庭,案件延至本月26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