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想獲退還120元離境稅,真的不是易事。(消委會圖片)
現時乘坐飛機離港,般空公司都會代收120元離境稅,稅款連同機票價錢一併收取。消委會認為,若乘客最終沒有離港,航空公司理應發還稅款。消委會進行的調查發現,有航空公司會在乘客要求發還稅款時,加收手續費,消委會批評做法不恰當,建議業界改善退稅機制。
年滿12歲的乘客,在機場乘飛機離港時,須繳付120元的離境稅,若乘客最終沒有離港,航空公司理應向客人退款。但消委會調查24家航空公司有關向乘客退還「飛機乘客離境稅」(離境稅)的安排時,發現有航空公司不合理地向乘客反收手續費。
是次調查包括12家廉航及12家傳統航空公司,回覆消委會查詢的有7家廉航及10家傳統航空司,發現3家廉航公司明確表示,會為退還離境稅收取手續費,消委會批評做法不恰當。另一方面,有14家航空公司,客人須向公司申請,才可獲退還離境稅。
消委會引述資料所示,政府其實已向航空公司支付有關繳付離境稅的行政費,航空公司不應在發還離境稅時加收手續費。消委會批評收手續費的做法不當,同時關注航空公司如何處理未退還的稅項,認為在監控機制上有改善空間。
消委會對航空公司退回離境稅有以下建議:
1. 業界(包括航空公司及旅行社及旅遊網站平台)應為退還離境稅建立完善機制,同時應具體和清晰列明收取和退還離境稅的詳情。
2. 航空公司應定期向民航處匯報管有未退還離境稅的金額和跟進情況,民航處亦應督促航空公司履行法定責任,為退稅安排制定合適指引,包括申請渠道及航空公司處理時間等,保障乘客權益。
資料來源: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