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 鈺成其事
本欄上一篇文章指出,孔子說的「命」或「天命」,是指客觀世界的發展規律,例如「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裡面的「命」,就是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個人的能力和成就,要受到「命」的限制。對於個人的發展,這「命」的作用可說是消極的。
有學者認為,孔子說的「命」或「天命」,可以有另一種意義。它可以理解為道德力量;在道德力量推動下,人可以作出超越個人利害考慮的行為,為實現某種遠大的目標而犧牲個人的利益。這種力量來自人的天性,故稱之為「天命」。當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其中的「天命」,指的就是這種道德力量。它是使命感、責任感和意志力的來源,所以對個人發展有積極的作用。
按這個說法,「知命」或「知天命」,不一定是指認識客觀世界對個人能力的限制,也可以指認識自己的道德責任,確立人生的使命。前者是辨識「可為」之事,後者是辨識「應為」之事。
孔子「五十而知天命」,所指的是哪一種認識呢?孔子「知天命」之後開始周遊列國,踏上漫長而艱辛的弘道之旅。由此看來,他的覺悟是認識到「應為」之事,找到了自己的使命。
孔子在「知天命」之後還有兩個更高的修養境界:「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耳順」是甚麼意思,有多家說法;但「從心所欲,不逾矩」的意義十分明確,並且可解釋為在「應為」之上增加了對「可為」的認識:懂得準確判斷個人能力的極限,心之所欲自不會逾越客觀條件容許的範圍,於是就能做到從心所欲而不逾矩了。
但我們也可以倒過來作這樣的理解:孔子應知道(或相信)事有可為,才會帶著他最優秀的學生去周遊列國;如果只憑一股使命感,「有前無後,打死罷就」的帶學生去犯難冒險,他就是很不負責任的老師。在列國十多年的經歷,令孔子認識到並非所有「可為」的事都是「應為」,於是個人修養才提升至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
不管從那一個方向去看,只有同時認識「可為」和「應為」,才可以從必然王國走到自由王國。
(完)
從心所欲 (曾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