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物理學獎大熱門華裔科學家王中林能否如願還未揭曉,屠呦呦和另兩位候選人共同分享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和醫學獎從而成為有史以來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科學獎項中國大陸科學家的消息震動全國媒體。

 

今年85歲的屠呦呦以成功提取迄今最有效的抗瘧疾特效藥青蒿素為人類醫學做出了傑出貢獻,獲得諾獎應屬眾望所歸。

除了認可和歡呼,屠呦呦獲獎也帶來很多爭議,其中包括屠呦呦在40年前抗瘧藥集體研究中對發明的實質貢獻,更包括本次為青蒿素頒發的諾獎是否是歸功中醫的激烈爭議。

在這裡只對青蒿素引發的又一場中醫論戰簡單說一點。中醫沒有對青蒿素治療瘧疾做理論分析,而屠呦呦是在從無數中藥驗方中獲得青蒿素治療瘧疾啟示後,利用和傳統中藥製備方法不同的現代化合物提取方法成功制取的青蒿有效成分提取物。沒有屠呦呦從龐雜藥方中一點點排除謬誤最終通過現代手段進行提純,根本不會有今天的諾貝爾獎。

 

今天我真正要說還是青蒿素和藥品專利的故事。

 

青蒿素專利旁落

中國是第一個發現青蒿素可以治療瘧疾的國家,也是第一個成功提取高純度青蒿素的國家。

 

對於這樣一項對科學技術有突出貢獻又有巨大市場前景的技術,本來應該在新的化合物(青蒿素)、製備方法(乙醇提煉)和用途(治療瘧疾)方面及時申請多個專利,但研發單位無一對青蒿素技術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中國失去了從應用廣泛的青蒿素藥物市場中獲得壟斷利益的機會。

 

雖然1984年頒布的中國專利法遲於青蒿素相關技術的發明時間,但這並不是影響在國外申請專利的原因。青蒿素研究在1970年代初取得成果後只在內部刊物以保密資料方式小範圍發布,但中醫研究院聽聞南斯拉夫也在研究蒿屬植物提取物時為了趕在國外同行之前發表成果,經國內衛生部批准後從1977年開始以集體名義陸續在公開刊物發表論文。隨着論文的公開,論文所披露的技術成果喪失了各國專利法都規定的新穎性要求,從而無法獲得授權。

 

沒有人會因為發明人自己的失誤而放棄進擊的機會。中國放棄了申請青蒿素基本技術專利,美國、瑞士等實力強大的研發機構和製藥公司都根據中國論文披露的技術在青蒿素人工全合成、青蒿素複合物、提純和製備工藝等方面進行廣泛研究,申請了一大批改進和周邊技術專利。中國藥企雖幾經努力,時至今日仍然在青蒿素相關技術上落後於美歐日,市場份額也集中在原料供應。

 

雖然羅氏、諾華、賽諾菲等國外藥企從青蒿素藥物研發中收益甚多,但很多媒體批評外國竊取中國青蒿素專利的說法是很不公平也很不準確的。青蒿素基礎技術一旦披露就完全進入公有領域,中國發明人和國外公司都不能拿已經公開的技術直接申請專利,而只能在已公開技術的基礎上申請研究衍生技術的專利。國外在青蒿素技術研究上領先於中國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實力,而我們並不能把從公開出版物合法取得技術稱為竊取。

 

藥品專利成是非

專利是市場壟斷的合法工具,藥品則事關健康和生命。雖然國內媒體一致對中國沒有為青蒿素治療瘧疾基礎技術申請專利不斷叫屈,但國內對醫藥專利合理性的質疑聲一直沒停息,最重要的理由是不能讓藥品製造商的暴利威脅到人的生命權。印度至今只對新藥給予極其有限的專利並且通過拖延審查、無理拒絕授權等背後操作支持仿製藥的做法在中國國內贏得很多認同,不少輿論認為印度政府的做法值得中國政府學習。我認為這種觀點有相當問題。

 

首先,印度政府允許仿製藥與其說是尊重生命不如說是為了政治需要和偏袒印度民族企業,看一下印度大部份地區至今還停留在基礎水平的醫衛教交等公共事業都會同意這一點。過度保護民族產業的做法是明顯有悖國際貿易公平的。印度企業仿製美國、德國和日本的藥品並不會讓中國輿論感到不適,但當仿製的是中國企業在印度的專利藥品時大多數國人恐怕會和美歐專利權人感同身受。

 

其次,批評新藥價格高是因為製藥商貪得無厭也是不公正的。新藥研發需要承擔巨大投入和承受難以預料的風險。一款藥品從臨床前、臨床到批准上市平均需要12年,其中研發後端的臨床階段就要有三期,每期都有相當的失敗風險。

 

塔夫茨(Tufts)藥物開發研究中心在2003年發表統計數據認為一款新藥的研發成本為8.02億美元,同一家研究中心統計的1995年至2007的新女研發平均成本為26億美元。瑞士諾華製藥在 1997年到2011年間研發費用為836億美元,期間諾華獲得上市批准的新藥只有21個,平均每款新藥研發成本高達40億美元。還是以青蒿素研發為例,這是中國在40年前以舉國之力投入10年時間才贏得的成果。

 

專利制度設計的基本思想是通過給予發明人一定期限的壟斷權換取技術公開和激勵創新,在這裡專利保護和對研發投入是母雞和雞蛋的關係。醫療健康事業的進步需要有源源不斷的大量資金與人才的投入,如果不加強對藥品專利的保護等於殺掉下蛋母雞。

 

再次,藥品價格受市場、渠道、政策等多種因素共同影響,專利不是造成藥品高價格的唯一因素。幾個星期前媒體熱議7.8元一盒的嬰兒痙攣症常用藥在製藥企業因利潤低而停止生產情況下在黑市炒到4000元以上還一藥難求,足以說明沒有專利壟斷的藥品仍然可能發生畸形高價。

 

客觀的說專利被濫用是現實存在的,孟山都公司為受專利保護的植物種子被吹到農田裡而起訴農民的案例就讓孟山都公司受到全球範圍的批評。但是我們應該正視專利保護對藥品研發極大的正向推動作用,在為中國沒有及時申請青蒿素專利而遺憾和抱怨的時候,重新認識專利是新藥研發和人類健康事業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


 在恭喜屠呦呦獲獎之餘,來看看青蒿素專利為何旁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