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海濱活化項目的漏洞愈揭愈多:康文署上周在海濱事務委員會上同意補做公眾諮詢,變相承認程序失當;新世界發展主席鄭家純面對傳媒難得坦白,自認「好心做壞事」。究竟這場「壞事」損害了多少公眾利益,是影響廣大市民的「大事」,非要一一算清楚,才有望守住香港龍門,避免公共管治水平愈變愈壞。

康文署副署長吳志華8 月26 日在《信報》發表〈星光大道計劃合公眾利益〉一文,回應本人早一天發表的文章〈康文署違規偷步市民商界變輸家〉。吳文的主旨是「優化海濱項目以非牟利為目的,我們不會讓新世界以營運收益收回任何出資成本」,因此毋須遵從政府頒布的《公私營合作指引》,亦毋須公開招標。

從3 點事實判斷

吳氏的說法是否牽強, 大家可從以下3 點事實判斷:

(一)界外利益:鄭家純向傳媒承認「項目有助新世界中心增加人流」,印證了我在〈偷步〉一文的論點: 「非牟利機構負責營運,並非等於全無利益瓜葛——如何設計引導人流、如何安排停車上落位置、如何選擇活動類型和時間,都會影響周邊物業的生意多寡。這本身並非罪過,關鍵在於公平對待所有持份者及以公眾利益先行。」連主事人都承認界外利益,康文署怎能視若無睹?

(二)招標往績:康文署負責活化歷史建築計

劃,自2008 年起已批出15 個項目,全部都是限於非牟利團體投標,並要求中標者長遠自負盈虧。中標團體從這些項目中無利可圖,但依然競爭激烈,例如深水雷生春古蹟便有30 個團體入標。難道康文署認為非牟利團體招標是多此一舉,過去7 年勞師動眾招標評標的工夫皆自欺欺人?

(三)政府角色:吳文力圖論證,政府沒有厚待

新世界便沒有犯錯, 殊不知《公私營合作指引》第5.1 段有特別精警的一句: 「經驗說明,公私營合作所帶來的益處源自競爭,而非來自私營提供服務這一點。」所以康文署放棄公開招標,等於放棄為公眾牟取最大利益,這是政府最基本的角色。康文署官員連公共管治的第一課也未弄明白?

康文署雖然態度軟化,承諾在未來一周提交公眾諮詢計劃和今年內擱置與新世界簽約,但市民絕不能掉以輕心,因為政府始終未有承諾公開招標,亦未解釋為何公眾諮詢尚未開始,即海濱設計規劃未有定案便容許新世界下月圍封星光大道展開工程。如果政府旨在以公眾諮詢「走過場」,為既定安排塗脂抹粉,恐怕公眾利益的損失會愈來愈大。

規劃失誤功能盡喪

尖沙嘴海濱是維港核心的黃金地段,一直以來星光大道與尖東海濱發揮不同功能:前者以吸引旅客為主,熙來攘往;後者提供相對悠閒舒泰的公共空間,埋下不少港人情侶的浪漫回憶,無論是憑欄觀星或雨中漫步都會銘記於心。按照新方案設計,兩者功能分野將蕩然無存,尖東海濱變成星光大道翻版:食肆商店和明星銅像一直延伸,供倚臥觀天的海旁石欄全部拆,商店上層模仿過路天橋加設上蓋(據悉這是油尖旺區議員向新世界苦苦哀求的「成果」,不排除下一步還要加設電動行人步道,方便人流倍增,貨如輪轉)。

這些設計連政府部門也難掩不滿,例如規劃署負責城市及園景設計的總規劃師便在遞交城規會的回應文件指出「地盤內共有250 株樹需移植,但只有83 株重新植於地盤內……淨損失有167 株樹,需補種更多樹彌補」,但申請文件內「園景設計的資料含糊不清,無法確定該等地段的園景為何」, 「梳士巴利公園內的補種樹和移植樹過於擠迫,可行性存疑」。

上述設計規劃漏洞只是冰山一角,發展商考慮自身利益的「有形之手」隨處可見。魔鬼在細節中,康文署是新世界規劃申請書的共同申請人,所以它是製造問題的始作俑者之一。如此業績,如何能令市民信服康文署聲稱準備成立的管理諮詢委員會,可以為公眾利益把關?

另一項公眾損失更難以估量: 以荷李活道前警察宿舍活化項目為例,政府向非牟利團體公開招標,4個入標團體中,同心基金會出資1.1 億元作為營運和工程補貼,信和集團屬下的非牟利團體更曾表示出資3 億元,但最後評審委員會選取了同心基金會中標,因為該方案更符合保育原意和本土創意產業的需要,成為今日的PMQ。放諸尖沙嘴海濱項目,這次經驗有兩重教訓:其一是「一山還有一山高」,新世界甘願「蝕本投資」不等於必定沒有人願意投資更多,更何信和集團恰巧是「尖東地王」;其二是「錢多唔係大晒」,特別是關乎公共空間如何與民共享的項目,絕不能以金錢掛帥。

法治褪色市場失效

今次爭議引起廣泛迴響,有人更以「梁振英的數碼港」形容,說明香港人十分憂慮政府破壞程序公義的後果:如果當權者凡事一錘定音,法治變人治,不僅公眾利益受損,商界信奉的公平競爭勢必逐步削弱,市場經濟無法有效分配資源,直接衝擊一國兩制中香港一制的核心。今天親近權貴的得益者可能變成明天新官上任的受害者,從商者大多深明此理,又何必營營役役,急於一時之利而罔顧程序?

康文署長李美嫦在官場中一向口碑甚佳,今次部門錯亂百出,是否由於去年中才上任署長一職而未來得及撥亂反正,實在不得而知。但對公眾而言,項目方案重新諮詢是重要契機,市民不但需就海濱設計規劃發聲,更需就管理模式深入探討:私人管理有何利弊?公私合營管理以外是否有社區管理的第三條路?鄒崇銘鼓吹的博洛尼亞「協作城市」或台北的Open Green 共管模式在香港是否可行?非牟利團體投標應採用什麼評審準則以避免金錢掛帥?影響所及不僅是尖沙嘴海濱,更關乎捍衛多年來「保護維港」的公民社會成果。

自己龍門自己守,尖沙嘴海濱將會是香港人奮戰的下一個指標。


 康文署犧牲了多少公眾利益 【黎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