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以前讀中學時,誤交好友,無端端有書唔好好讀,有飯唔好好食,竟然走去扮型咁走去食煙,魚有魚味,煙有煙味,嫌萬寶路感覺好地盤,純沙龍是當年首選,白底綠字,sell 清新,至於是不是好煙味,傷唔傷身,從不是我輩考慮之列。
一包煙仔十幾蚊,何來揾錢買?看看自己銀包,零用錢有限,又要食飯又要搭車,又要篤波又要打機,負擔唔細。但之前我說過創業做生意是一個解決別人問題的遊戲,企業總裁或士多老闆都幹著這樣的活,這個範疇幹不好,就如黃子華所說一樣,「做人冇公關,屎都冇得食!」
記得當年如果在學校被發現藏有一包煙仔,其實罪名真的和藏有一包白粉沒有分別的,所以就算你有budget 買包煙,但你也譬死不想襲貨。誰解決我這問題,我就幫襯他,句號。識做生意的士多老闆,見到這個市場,就為我們provide 散賣服務,傳統的煙仔是一包一包買,士多老闆就一枝一枝賣,記憶所及這服務大受歡迎。
如果這叫做雙贏,他是雙贏的。原因很簡單,他逐枝賣毛利高,去貨快。我就易計數,冇手尾(當然你不能太蠢地攪到成身煙味咁返學),所以當年你覺得老闆是來幫你不是害你。我問題解決,他有生意做,大家開心。那時開始覺得, 資源共享的生意有得做,而隨著科技進步,社交平台的興起,令我覺得這門生意更有得做。
至於點解做?做甚麼?和怎樣做?
待續
誰解決我這問題,我就幫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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