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見報之日,「佔中」已經持續一個星期。警察與示威者的衝突,從最激烈處回落至相對平靜,然而市民與示威者的矛盾卻日益尖銳,甚至發生市民衝擊示威者的事件。
新聞故事一方面跟進佔中的發展,另一方面亦報道被「佔中」影響的市民的各種不便。我看在眼裡,不論是示威者還是被影響的市民,其實都是受害者。
正如當有父母抱怨停課令他們的子女無法上學時,街上也有學生為大家爭取一個公平的制度而暫停學業。在個人需要和公眾利益之間,箇中的是非對錯,實在很難釐清;論斷與批評,更加是對任何一方都不公道。
如今最重要的,是尋找出路,而對話則是唯一的出路。 或許有人認為,將矛盾的其中一方消滅,是解決矛盾的方法,但這肯定是一個野蠻的行為。在一個文明社會裡,我們的做法是先透過法律禁止任何人基於矛盾而做出傷害其他人的事,然後提供方法讓人化解矛盾。這就是在法治社會裡,法官和法庭存在的原因。
至於政治矛盾,雖然難以透過法庭和法律來解決,但以對話作為解決方法的原則是一樣的。所以在近代歷史中,當市民對政府有不滿時,即使發起社會運動,甚至有激烈衝突,但在大多數的情下,還得靠市民與政府對話來化解雙方的分歧,而不是靠政府用武力對付市民,消滅他們的聲音。
執筆之時,政府在前一晚宣布與「佔中」的代表對話。在寫好這篇文章後,我便要出發到高等法院,與一眾法律界同業舉行燭光集會,為的是希望大家在激烈的衝突過後,政府和示威者能夠以平和與理性展開對話,化解困局,尋找出路。
期望照出對話的燭光(郭榮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