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6歲少女小欣自小缺乏父愛,故偏好成熟男士;早前,她更在與劉東交往時,搭上像爸爸一樣的58歲已婚男子張波。任職公職人員的張波,每月均會向小欣支付10,00020,000元人民幣的「零用錢」;兩人發展一段時間後,終被劉東揭發姦情,但他沒有生氣,還要求小欣繼續發展這段畸戀,條件是女友每月必須給他零用錢。

但在半年左右後,張波和小欣的關係日漸疏離,小欣經常聯絡不到對方,男方承諾的「零用錢」亦沒有兌現;劉東遂建議小欣多打數次電話,把張波騙出來,再敲詐其18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分手費」。

張波原先打算答允小欣的要求,但由於他向朋友借款時,被對方發現有古怪再報警處理。結果,劉東和小欣被捕,前者遭判有期徒刑5年,罰款10,000元人民幣,後者則遭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罰款5,000元人民幣。

資料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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