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的內地女生曉晴去年3月,搭上一列「恐怖列車」;事關她被一名38歲的陌生男子強姦。由於曉晴當時感覺有點頭暈,因此睡在下舖,同行的男友則睡在中舖;期間,她感覺有人鑽進自己的被子,誤以為是男友,而沒有睜開眼睛和反抗。

犯人事後離開現場,曉晴這時才驚覺男友一直睡在中舖,隨即叫醒對方,訴說事件的來龍去脈。男友得知後,向列車上的警察報案;而警方事後通過測試,證實許姓男子的DNA與受害人身上採集的DNA一致,故把他逮捕歸案。

經法院審理後,確認許男在強姦過程中,未有完全把陽具插進曉晴的陰道,故屬於強姦罪犯案未遂。可是,鑒於受害人為未成年人士,因而決定嚴懲犯人,一審判有期徒刑5年;許男不服裁決並上訴,但二審近日維持原判。 

資料來源: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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