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賣淫及召妓均是違法,但由於需求大,收入高,還是有不少內地及東南亞女性來台賣淫。日前,就有來自內地的二十五歲女子到台賣淫,由於「樣靚身材正」,有嫖客希望包養她,亦有嫖客渴望與她遊台。
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台北巿一名三十歲姓黎的越南新娘樣貌娟好,素有「越南林志玲」之稱,但她嫌工廠薪金低,在同鄉介紹下到按摩店賣淫。結果日前為男嫖客手淫期間,警察突然到場,黎女匆匆鬆手,報道指當時場面尷尬,而嫖客則抱怨「我都還沒享受到!」
另外,一名來自內地二十五歲姓向的女子,以遊台名義賣淫。由於她「樣靚身材正」,有嫖客希望包養,另有嫖客出高價希望帶她遊台。報道指,女子本來在深圳當OL,因為冇錢使才會下海來台賣淫。她亦被警方拘捕,被捕當日是她到台賣淫的第三日。
▼姓向的內地女子疑賣淫被台灣警方拘捕
資訊及圖片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