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是少女到海灘展露美好身段的時節。在台灣,一名少女在百貨公司試穿多套比堅尼泳衣都不滿意,與友人離開,但沒有脫下泳褲交回。當店員把她截下時,她辯稱泳褲太舒服了,才會忘記脫下。
台灣《東森新聞》報道,十九歲姓林的少女,在一家百貨公司試穿三套比堅尼泳衣都覺得不滿意,偕友人離開。當店員點算時,發現少了一條泳褲。店員發現,林女的短裙隱約透出黃色的泳褲,便把她截下,懷疑她盜竊。不過她卻辯稱,因為泳褲穿上去太舒服了,忘記脫下來交回,僅把上衣穿回便繼續與友人逛街,強調沒有意圖盜竊。
該套泳衣價值二千四百八十新台幣,約六百多港元,表面光滑,且十分貼身,是不錯的貨色。從CCTV拍到的片段可見,林女與友人一直有說有笑,看上去認真選擇泳衣。林女被逮後立即道歉,指願意賠償,不想留案底,但店員還是堅持把她送到警方查辦。
▼林女着住走的黃色泳褲
▼林女與友人走去專櫃試泳衣
資訊及圖片來源:台灣《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