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四年的審訊,終審法院終在本日宣判,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敗訴。對於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所遺下,約830億元的遺產,華懋慈善基金將只會是遺產受託人而並不是受益人,需將基金交託基金以外的管理機構監管,並有責任根據遺囑所有條款運用金錢。
得悉判決後,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於下午會見傳媒。被問及有否對判決感到失望時,龔仁心坦言這仍然是「天地有正氣」的證明,並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另外,他更指出判決同樣都是「為了做善事」,因此裁決不會影響基金運作。此外,龔仁心亦表示個人心情有如昨日、前日、明日一樣,「寵辱不驚,去留無意」。
▼終審法院終在本日宣判,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敗訴。
五名終院法官一致裁定基金只為信託人而非受益人,因此駁回其上訴。更詳細表明遺囑是要以整份來看才能了解全部意思,而其中所用的字眼例如「必須」、「責任」,同樣都含有指示性質。
另外,遺囑更提及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金,對此,法官認為這是為慈善目的訂立一項信託。再加上囑又寫到基金必須在一個監管機構監管下,好好管理業務和資金,法官因此認為這是對於管理及處理信託財產的一項宣布,因此基金是有責任根據遺囑所有條款運用金錢。
因此終審法院認為,龔如心的遺囑充分顯示她是希望將基金交託基金以外的管理機構監管,所以法庭才會運用司法管轄權,對如何管理慈善信託製定計劃。
對於案件的判決,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歡迎,並會仔細研究判詞,適時作出跟進,以維護及保障慈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