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起底組昨日(514)Facebook上傳了一張名為「【請廣傳】警察公然係警車入面食煙. . .」的相片;相中可以看到,一名身穿白恤衫的警員,坐在警車的副駕上,疑似正在食煙:當時在其身旁的藍衫黑超警員,沒有加以阻止。

有網友看到照片後,要求查證是否真有其事,以及肇事警員的身份;又指根據<警察通例>第六章28條,規定便裝或軍裝警務人員在市民面前執行職務、直接與市民接觸或乘坐警車的任何時間內,均不得吸煙。可是,亦有網友為相中人護航,認為相片質素難以令人斷地這名警察當時所作的行為。

部份網友的回覆:
「咁又冇咩問題;食支煙,有時都要畀打工仔走盞囉」
「警察都係人,壓力大,食支煙,人之常情啫。。。。」
「入面揸車果個咁似黃日華,拍戲啫。。。」
「藍絲話:其實係用緊牙籤」
「嘩!咁都得?時光倒流呀?拍緊雷樂呀?」
「開工食煙,市民可以!點解警察唔可以?你地冇食錯到!」
「古惑仔扮警察」
「搞錯呀!!!咁都得!!」
「包容下啦........
「執法者,反其法,你真不該!」

▼網友引述<警察通例>,指相中人可能犯法。

資料來源:Adky Cheung、高登起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