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一案,爆出驚人內幕,矛頭直指前港澳辦主任廖暉,指廖暉同佢係2007年收受一筆千萬人民幣款項有關連。此言一出,立刻為整個案情投下一個震撼彈。

不過到許仕仁呢個時候先爆大鑊,並非單純只係解釋咁簡單。因為整件事入面,廖暉都只係經過中間人將錢交到許仕仁手上,自己並無直接出手。作供之時,只需要提到中間人就可以,無需直接提及廖暉之名。其策略可能就係,想一個香港司法系統不能觸及嘅人拖落水,而且以大陸現今對香港政策,當然不會承認、或者機密方式來輕輕帶過。所以呢招一出,理應可以做到擾亂整場官司進行、甚至逼到內地對特區政府施壓去盡快解決呢件事。(香港仲有司法獨立?開玩笑嗎?)

但許仕仁呢個如意算盤並非靈一定打得響,正如之前提及,大陸方面只需要加以否認,同時拒絕任何方面取證,再施加壓力就可以將許仕仁整個供詞推翻。雖則話疑點利益歸被告,但許仕仁已經再無利用價值,與其再出手幫佢,倒不如將佢當成棄卒,連同一件唔見得光之事一同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