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意申請的人士,可將填妥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申請表格(個別單位業主適用)並連同輔證文件交往或郵寄至房協申請組(地址:香港大坑浣紗街23號龍濤苑地下)。申請表格亦可傳真至房協申請組(傳真號碼:25040867)。 

 

2. 若申請津貼進行住用單位維修工程,必須: 

2.1 在遞交申請表格及房協職員及/或代表視察物業及審批報價前,切勿展開工程,否則有關工程可能不獲批津貼;及 

2.2 確保沒有就相同維修工程項目,同時申請屋宇署、房協或市建局的樓宇維修貸款及/或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3. 若申請津貼進行大廈公用地方維修工程,申請人(即個別單位業主)必須在大廈維修工程完工證明書發出的日期前遞交申請表格。 

 

4. 申請人必須聘用有關的合資格註冊承建商,並於完工後遞交其註冊證明影印本及有關的法例要求的完工證明影印本以作核實。如申請人未能遞交所需文件,將不獲批津貼進行有關的工程項目。 

 

文: 恒安(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資格承辦商)

地址:九龍深水埗青山道64號名人商業中心8樓05室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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