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28歲男子上月以慶生為名,邀請23歲身材姣好的ViVi(化名),以及多名男性友人到其家中聚會。席間,該名男子不停向ViVi灌酒,發現她被灌醉後,便趕緊打發其他朋友離開,再把受害人抱到床上,脫去其衣服撫摸。
ViVi在不清醒的狀況下,向被告苦苦哀求,但他卻說:「今天是我的生日,難道你便不能讓我高興一下嗎?」男方還出手掌刮女事主,更威脅若果不配合的話,將會讓她死得很難看,然後繼續強姦。ViVi遭性侵後報警,警方立即逮捕該男子,並發現其通緝犯的身份。
被告稱:ViVi是他的女朋友,兩人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更表示自己是為了與受害者長廂廝守,才會成為通緝犯。
備註:非當事人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