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計劃最快在下星期立法會復會時,動議押後議員的宣誓程序至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完結為止。對此,公民黨郭榮鏗表示,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主席有法律責任讓新議員馬上宣誓,議事規則亦規定宣誓必須為立法會首項議程。

何君堯指押後宣誓程序,先審議其他議案,可避免因建制派離場而導致流會。對於議事規則第18條有列明,每次會議須依照次序,進行宣誓之後,才處理議員提出的議案,何君堯認為立法會主席有酌情權押後宣誓。

郭榮鏗反駁指,議員有權參與議事和投票,如果押後宣誓程序,導致議員未能開展工作,是違反公平原則和程序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