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參選人就確認書事件,提出司法覆核或選舉呈請,有指中央及特區政府可能會以人大釋法,保證選舉主任的決定不會被推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本港的司法系統可以處理候選人的選舉資格問題,在律政司的立場,不會尋求人大常委釋法。另外,他指選舉主任會審視參選人整體主張,以決定提名是否有效,而非因為有關人士在某些場合提過港獨的字眼,就認定是鼓吹港獨。

指梁天琦新東補選無清晰主張港獨

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在2月能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今次卻不可,令人聯想到是與今次增設的確認書有關。袁國強再次為此解釋指,梁天琦能夠參加年初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是因為他當時的政綱,並無清晰主張港獨。

批評刑事恐嚇選舉主任事件

袁國強又說,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網上或以其他方法,向選舉主任發洩不滿,甚至作出刑事恐嚇等行為。他說,明白市民對選舉主任的決定有不同意見,但香港是法治社會,就算有不同意見,都不應透過涉及刑事的行為表達,應透過合法途徑解決。

早前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以「我認為我不能信納梁天琦真正改變過去主張及支持港獨的立場為由,拒絕他參選立會,隨後她收到一封附有𠝹刀刀片的信件,信中留言警告她「等天收」,懷疑遭刑事恐嚇另外,一名就讀於香港中文大學的19歲學生涉嫌在網上發表針對選舉主任的威嚇言論,日前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