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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賤心理學」,一個攪笑有趣的名字,正規的心理學範疇來說,應該沒有這一個科目,但「犯賤」這一個行為模式,的確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論在工作,感情,人際關係等,或多或少都曾經目睹過,甚至自己是當事人親身嘗試過。差別在於顯性還是暗性,短期還是長期,自知還是不自知。

 

個人覺得:要構成並確診為「犯賤」行為模式,需乎合以下因素:

 

1)持續性的心癮誘發

 

2)非他人強迫的自發行動

 

3)將身心所受的傷害美化

 

4)重蹈覆轍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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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A小姐為了親近同事B先生,而B先生是已婚男,所以當他知道A小姐對自己有意思時,已一早狠狠斷言拒絕她。可是A小姐為了繼續表達愛意,仍每天都送上愛心早餐予B先生。

 

A小姐持續性地買早餐,B先生沒有強迫她,她被B先生狠狠拒絕仍當沒事,而且繼續行動。A小姐全中以上4點,所以其他人一致認為A小姐「犯賤」!

 

「犯賤」傾向的心理質素有時是比較起伏,當中涉對別人付出與被愛需求的過度沉溺,誤解了要透過「犯賤」才會獲得認同,被愛或成功,迷失了自己。有長期「犯賤」傾向的人,自我價值觀亦會比其他人低,長久地將「犯賤」生活化。

 

而短期的「犯賤」傾向,可能只是對某事或某人,因情況的變化而處於輸不起,放不低的心態,繼而作出一些與自己平時性情處事手法不同的行動;當情緒平復後,很快就會自行放棄「犯賤」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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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賤心理學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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