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阿、要聽上主的話.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阿、要側耳聽我們 神的訓誨。
1:11 上主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1:12 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1:13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
1:14 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
1:15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1:16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
1:17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1:18 上主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1:19 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喫地上的美物.
1:20 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上主親口說的。
1:21 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
1:22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
1:23 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
1:24 因此、主萬軍之上主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
1:25 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
1:26 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
1:27 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
1:28 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上主的、必致消滅。
1:29 那等人必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蒙羞。
1:30 因為你們必如葉子枯乾的橡樹、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
1:31 有權勢的必如麻瓤、他的工作、好像火星、都要一同焚燬、無人撲滅。」(以賽亞書1:10-31)

聖經從來就不容忍貪污和瀆職,偏偏香港的基督宗教常常以政教分離之理由,甚少批評當權者貪污腐敗。然而,以賽亞書在第一章就清晰展示出以賽亞兩個重要的政治綱領:為政者當為受欺壓者伸冤,以及拒絕賄賂和贓私。這兩個政治綱領同時是一個信仰原則:若你不行公義,你的禱告就是沒有意義,你必死無疑。然而,上主既有公義,又有慈愛,故留有一手,說只要那些瀆職、濫權、貪污的官長「洗濯自潔」,從上主眼前除掉彼等之惡行,「止住作惡」(以賽亞書1:16),並且「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以賽亞書1:17),其罪就可得赦免。偏偏事實上就有不少心硬的所謂基督徒官員,死不悔改。

根據近日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披露《巴拿馬文件》的資料,曾於2013年被指在新界東北囤地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早在九十年代初透過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開設多間離岸公司,其家族對「離岸空殼」的操作非常熟練,甚至為協用他人註冊離岸公司而從中圖利。當中陳茂波家族的兩間離岸代理人公司Execellent Assets Limited及Fidelity Management Limited持有了新界東北大片農地,涉嫌利益衝突。然而,在香港扭曲的政制下,我等根本不可能罷免陳茂波,因為港共政權並非香港人選出的;港共政權只須向中共負責,民意對官員來說一點也不重要。

身為特區政府問責官員,陳茂波應申報自己及直系親屬所擁有的資產,儘可能避免利益衝突甚至利益輸送的嫌疑;尤其陳茂波是發展局局長,主管香港的土地、房屋、基建等發展,當中涉及大量經濟利益,他本身就應當更加重視「洗濯自潔」的原則。偏偏他早在擔任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期間已經縱容家人大量開設離岸公司,當中最少兩間參與了囤地,他卻提出諸多籍口拒絕引咎辭職,同時自稱為基督徒,假作敬虔。

先知以賽亞早就對陳茂波這類狗官作出嚴正的警告:「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上主的、必致消滅」。陳茂波若不自省、悔改,引咎辭職,而繼續堅稱自己甚麼也沒有做錯,不肯認罪悔改,就必然被永火焚燒。

主後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作者:安德烈(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陳茂波必須悔改(安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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