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本土派的勇武抗爭,飯民與保皇黨總是冠上暴力之「惡名」。早在2014年雨傘革命,學生前線已經提出「以暴制武」的概念,反駁左膠的「非暴力抗爭」,拒絕捱打。然而,整套主張得到全面落實並且取得一點成效,卻是兩年後的事情。2016年2月8日深夜至9日凌晨爆發的魚蛋革命,面對黑警的鳴槍,人民在街頭燃起火焰,擲出磚頭還擊。事後土共定性魚蛋革命為暴動,飯民走出來割席,對政府和示威者各打五十大板。到底在甚麼情況之下,勇武抗爭是應當的呢?

勇武抗爭是一種暴力的反抗,本質上與戰爭類同,只是戰爭是政權與政權之間的武裝衝突(大致是對等武力),而示威中的勇武抗爭是人民以武力反抗政權統治工具的暴力衡突(武力必定不對等,示威者武力永遠不如政權本身)。因此,我等可以引入倫理學常用的五種戰爭理論去討論勇武抗爭的正當性。

反戰論/和平主義(Pacifism)是香港左膠的核心信仰,主張「總之暴力就是不對」。反戰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反對戰爭、反對暴力衝突。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英國哲學家羅素;一戰期間他因為其反戰立場而入獄。七十年代越戰期間反戰論成為美國社運的主流思想。反戰論的背後前設是抓緊「任何暴力都是不對的」這個普遍道德原則,而無視一切特殊情況。人民力量主席曾聲稱即使被警察打死也不會還手,就是反戰論的極端例子。反戰論在主張普世愛的基督宗教和認同慈悲的佛教中也很容易找到支持者。然而反戰論的問題在於:他否定了以武制暴的合理性,結果要人眼白白看著他人被打得頭破血流,也不得出手相助。

由於在英文拼法上相似,反戰論經常與自衛論(Pacificism,舊譯和平主義)混淆。然而,自衛論並非非暴力的教條主義者;反戰論主張,「除非出於自衛,否則暴力是不對的」。早在先秦,中國的墨家思想已經提出了自衛論–––「非攻」思想(這與攻受無關,攻是指「攻打」)–––不主動攻擊他人,然而若有弱者受強者侵犯,就當拔刀相助。

現實主義(Realism)和軍國主義(Militarism)兩種思想亦非常類近;前者主張戰爭與倫理學無關(簡單來說,現實主義就是對哲學家說:「收皮喇,返屋企瞓覺啦~」),後者認為所有為自身利益而出發的戰爭或衝突都是正當的(「我打人就是對的」)。兩者的出發點實在太膚淺,討論價值不大。

正義戰爭論(Just War Theory)是最複雜的一種,主張「在具有正當理由的前提下,暴力是合理的」。正義戰爭論與自衛論最大的分別在於,自衛論僅視「自衛」為唯一正當的動武理由,而正義戰爭論則容許自衛以外其他的正當動武理由。先秦儒家已有類近的思想,如孟子認為「武王伐紂」僅為「誅一夫紂矣」而非「弒君」。西方的正義戰爭論則源於初期教會的兩位教父:米蘭主教聖安波羅修(St Ambrose)以及其學生希波主教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由於耶穌曾經說過「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聖馬太福音26:52),初期教會極力反對戰爭,反對信徒服兵役;然而,聖安波羅修認為耶穌說這話的處境乃是聖彼得私自以刀襲擊一個前來拘捕耶穌的大祭司僕人,因此此話只能針對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衝突,而非國家或社會之間的衝突。再者,聖安波羅修提出,只要衝突本身是為了耶穌的最大誡命「彼此相愛」,是為了「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聖約翰福音15:13),就具有正當性。聖安波羅修與聖奧古斯丁認為正當的戰爭必須:
1.由合法政權發出,
2.以回復正義和平為目的,
3.作為最後手段,及
4.不涉及濫殺。
中世紀時,教會聖師聖亞奎那(St. Thomas Aquinas)則提出三個正義戰爭的條件:正當的政權、正當的意志以及正當的原因。

回到社運的層面,聖安波羅修及聖奧古斯丁的理論不能照單全收。因為勇武抗爭從來都是「沒有大台」,每一個抗爭者都是各自自發參與的,沒有誰比誰更高尚。既然沒有統一的大台指揮,亦難以找一個公正的機構以一個客觀的標準判斷何時才適合採取所謂「最後手段」。不過,第二點對於勇武抗爭合理化就最為重要:武力的衝突只是暫時的過程,最終的目標仍是爭取和建設一個理想的制度和社會,反抗現時的不義制度。而第四點就是把抗爭對象清晰的對準警察等政府國家工具,或是相關的財閥、喉舌、政黨集團和黨工(藍絲帶等),而非在街上胡亂搶掠。2011年英國騷亂就演變成胡亂搶劫;然而2016年的香港魚蛋革命乃是非常「對準政權」,從頭到尾就只是向黑警掟磚和揮拳。

基於「暴力手段的最終目標為建設一個理想的制度和社會」以及「將抗爭對象對準整個暴政集團」兩個原則,我等可以得出兩點:第一,即使在勇武抗爭發生前本土派未趕及撰寫行動論述,在事後亦必須澄清該抗爭的論述,並且為將來其他的抗爭行為一早制訂長遠的抗爭目標:一日香港人無法自決前途,香港繼續受中國殖民統治,我等就要以武力反抗。

然而,其實當前本土派對於「勇武抗爭」的論述並未能推向正義戰爭論,依然停留在自衛論。學生前線在2014年雨傘革命期間強調的「以武制暴」其實只是一種自衛論;自衛論的缺陷在於非常被動,一旦暴政暫時放軟手腳,不出手鎮壓你,讓你沒有「行動升級」的理由,你就完了。然而,正義戰爭論卻容許抗爭者在具有正當理由及完整論述的前提下主動出擊。誠然在保守的香港社會裡推動大家接受「主動出擊」、「先發制人」是非常困難的;當前本土派主張「以武制暴」已經遭到土共與飯民雙方支持者夾擊。港豬佔了大多數,大多數的民意是情願原地踏步,幻想一些道德底線出來自我限制,也不願勇往直前。然而,觀乎世界各地的勇武抗爭者,從來都無些得到大多數國民支持,永遠只須足夠的關鍵少數參與者和支持者,即可改變自己國家的整段歷史。

在2016年新東補選中,因魚蛋革命而與其他示威者一同被捕的本土派唯一候選人梁天琦取得了六萬多票;背後這六萬人,就算不清楚「以武制暴」的理念,既然投下了一票給這位港共政權口中的「暴徒」,也很難完全否定「以武制暴」這種自衛論思想。然而,本土派若然繼續停留在「以武制暴」的思想,當接下來的日子中共和港共極力為社會降溫之時,我等之抗爭馬上就走到盡頭。在2016年九月立法會選舉前,除非梁振英發瘋,否則將會是社運界的低潮時期,政府會用盡一切手段緩和或掩蓋社會矛盾,防止出現大型起義事件,影響選情;在2017年的特首選舉,中共更可能欽點一個溫和的新特首。我等必須要趕快在抗爭理論上尋找出路,以應對未來的抗爭低潮。

主後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救主受難日

作者:安德烈(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勇武倫理學:以武制暴還是先發制人?(安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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