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住民有原住民和後住民之分。在台灣出世或在陳儀接降前到台灣的為原住民,在陳儀接降後到台灣的為後住民。沒有這樣的劃分,我們根本難以界定哪一種才是台灣意識。後住民擁護原住民價值觀屬天公地道。否則,那就是一種殖民。

因為梁天琦的出生,泛本土政團近日紛紛表態,徹底否定出生論。他們認為只要認同香港文化、核心價值如民主法治的便是香港人,不論何時來港。先不說泛本土派定義香港人的立論是如何粗疏,若然莊閒不分的完全否定出生論,我們又何以界定甚麼是香港文化、香港價值?彷如中國同心會的新移民組織受薪舔共(中國)又是否香港文化、香港價值?抑或你們認為話語權只屬大多數?

獨立、建國的主張屬革命論述,提出者不能避免談及民族自決、人民主權的概念。筆者並非認為出生論代表一切,然而徹底否定出生論,人民主權便不知從何談起。我們絕不能以現行法律為凖則。因為會承認非法統治,同時將他者視為我者。

當自決權行使,我們必須界定甚麼人可以參與(甚麼人不可以參與),否則那便不成真正的自決。基於現行法律只有中國公民而沒有香港公民的概念,以法律定義理解公民民族極度危險。中國移民乃外來壓迫者,不屬香港共同體。以法律定義的「永久居民」理解香港民族亦不能解決矛盾。筆者不能否定個別中國移民在地化的可能。然而是否已經在地化屬主觀性問題,革命政府不適宜處理。

縱使不應參與香港自決,在地化移民仍可繼續支持香港獨立。當香港共和國成立;他們大可向其申請入籍,宣誓效忠,釐清權利與義務。從此我們再無我者與他者之分,不論出生血緣,貫徹真正的公民民族主義。

 

作者:招顯聰(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否定出生論,人民主權便不知從何談起(招顯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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