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市民就「香港機場第三跑道計劃」(下稱三跑)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高院早前已將3項申請合併處理,案件今(1)開庭審理,決定是否接納許可。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社運人士古思堯,以及環保觸覺義工許善珩,入稟法庭進行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行政會議與機埸管理局,於去年批准興建三跑的決定。代表許善珩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要求撤銷行會和機管局的決定,提出局方計劃利用發債集資興建三跑,繞過立法會的監察,是不合法的決定;又質疑,局方是否擁有「向每位旅客徵收機場建設費」的權力,直言有違《基本法》。

許善珩強調,三跑涉及香港、澳門和中國內地「空域共享」的問題,指行會違反《基本法》130條「特區政府自行負責民航的日常業務和技術管理」的規定。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表示,申請人告錯對象;他並解釋,機場建設一直由機管局決定,會方在去年3月只是確認本港有建三跑的需要。余若海又指,「空域共享」並非交出香港主權,只是在航空交通上與其他地區合作,並不違反《基本法》;且質疑申請者現在才提出司法覆核,目的只是為反對建三跑。 

此外,黃浩銘向法庭表示,自己仍在等候法援,希望將其案件押後一個月處理,稍後會自行陳詞,交代申請理據;沒有代表律師的古思堯則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