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就「新地貪污案」今天(16)再次開庭,並駁回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老臣子陳鉅源,以及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的「推翻定罪的上訴申請」。而陳鉅源則就刑期的上訴得直,但修改後的總刑期不變,維持監禁6年。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楊振權,以及另一名法官彭偉昌,頒布160頁書面判詞和宣布判決。事後,郭炳江兒子郭基煇在庭外講述感言。他直認對判決感到很失望,但相信香港的司法程序,以及深信父親是清白的,透露將研究判詞,盡快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他又表示,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上訴得直,案件判詞具正面參考作用,增加對本案上訴得直的信心。

楊振權在判詞中表示,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和行會成員時,收受利益成為新地的耳目,破壞對政府及香港市民的忠誠,漠視與香港市民的利益衝突。如果高官如許仕仁上任公職人員前收受巨款就毋須受罰,將會是香港悲傷的一日。

許仕仁在20141219日於高等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下令即時收押在荔枝角收押所,判監7年半;另外3名被告則被判監5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