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旺角暴亂後致香港「回歸一代」:請回望這片被你無視的土地》而寫的回信。

中国的「年輕人」:

你們好(但我們不太好)!為什麼我要為你們的稱謂加上引號?因為我不相信那幾封得到官方媒體轉載的信,是真的出自一般年輕人的手,貴国的生產誠信嘛,你們懂的,實在抱歉。

原來你們都在關注旺角事件那37名被告?這我可不知道,我以為你們只關心如何逼使藝人拍片道歉和承認自己是中国人。但我想大家關注的角度畢竟不同:你們關心他們能被判多重,我們關心那些真‧同胞會否受到香港公安的暴力對待,會否被砌詞誣告。

我們的確都想歡渡農曆新年,年初一的事件,沒有人願意看到,那怕是你們口中的所謂「暴徒」,其實本來也只想吃串魚蛋(你們打算要我們改口叫魚丸子的一種小食)。

這一次,有些話,我想平心靜氣對你們說—畢竟為你們動氣不值得,首先我們不願意被稱為「回歸一代」,因為在香港人眼中,沒有「回歸」,只有「收返」。「回歸」,是自願的,是主動要求的,是熱切期待的;「收返」卻是被動的,「人家不依的」。很不幸,在香港前途問題上,我們的「祖國」—對你們而言是中国,對當時的香港人而言是英國,都沒有諮詢過在地香港人的意願,幾百萬講粵語的人的命運,就在一群講英語加一群講普通話的人,在會議廳中被決定。如果「回歸」是真的,就不會有移民潮,數以萬計港人想方設法想拿到外國籍了。所以,你們或可稱我們為「二殖一代」:被二次殖民的一代。

你們提到了香港中西交融的特色,這確實是我們所自豪的,你們亦提到港中交流的歷史,也是事實,我只有少許補充:霍英東所謂突破西方國家運送物資的行為,其實叫做「走私」,跟現在你們同胞走私奶粉的行為一樣,並不適宜大書特書來歌頌,那位姓霍的元祖中港走私客就這樣靠你們的苦難發了達,孫子還娶了你們的跳水國寶呢。

另外,在亞洲金融風暴,那句在人民大會堂擲地有聲要保護香港聯繫匯率的話,沒錯是說過,但後來不需成真:香港政府使用自己的儲備,那些英國佬留下的儲備,擊退了國際大鱷。雖然之後時有謠言說中央政府「出手」,「幫」了香港,不過沒所謂吧,有些人要面子,給他何妨。

至於港人對菜心的長度其實沒有要求,我們的菜心標準其實跟全世界一樣,不要吃死人就行了;東江水的供應確實幫助了香港的發展,是應該肯定的,不過別忘記港人也付出了每年數十億的金錢,去購買本來免費流向大海的河水,還要被一些人隔三五年威脅斷絕「生命線」,想一想,其實誰也沒虧欠誰。

當你們驚詫於雨傘革命,驚詫於旺角抗警,驚詫於有人說「願當港英餘孽」,我倒不太驚詫你們的驚詫,因為籠內的鳥當然會驚詫飛鳥,以為牠們生病才會飛。你們說民主概念「中国早已有」,我先不跟你們討論那些古哲之言跟現代民主概念有什麼出入,但你們都應該會認同,只有實行了的概念才有價值,寫在紙上的思想多漂亮都只是空想,正如貴国憲法第三十五條一樣[1]。

我同意沒有哪一種成功的民主模式是脫離自己的民族文化傳統、憑空移植,更同意民主模式在各國都有不同發展,但獨裁專制的發展在全球卻是始終如一:殘酷鎮壓異見人士,將他們關進牢獄,官吏以權謀私,輿論無法有效監督……香港的民主制度要如何發展,自有香港人自己操心,也應該只由香港人操心,至於貴国的優越模式,希望你們自己留著。

你們說中国尚存有綿亙幾千年的文明,還要我們去擁抱,我不禁有點懷疑,因為最近十九年跟你們擁抱過後,我們發現的是:隨地便溺、教授名嘴辱罵我們是狗、把我們的奶粉、床位、學位全佔了,這些能否稱之為「文明」?要說我拿個別事件說事?還請你們說一說,九七年「二次殖民」以來,你們除了拿人民幣過來購物,到底還傳來了什麼威風的「文明」?

拿著歷史帳本,像三姑六婆一樣互數不是,其實有礙觀瞻,我們不妨把它拋開,只看現在:你們的政府控制著我們的政府,逼我們的孩子學殘體字、普通話學中文;你們政府一聲令下,我們政府拿出數以百億計的港人血汗錢來建造高鐵、大橋,現在已嚴重超支,無底深潭不知填到何年何月;貴国每次出現天災人禍,我們政府就要捧著錢捐贈給你們。而我們只是要求能提名和投票選出自己的領袖,就遭貴国政府無情封殺!

據說你們寫了三封信,但原諒我只讀了一封已經出現噁心症狀,讀畢三封恐防會出現生命危險,但我估計餘下兩封都是宣傳你們怎樣施恩給我們,怎樣關心我們,怎樣一家人,所以就略去了。

我想說的只是,求你們不要再關心我們,打救我們了,香港人是無可救藥相信西方價值的一群,對中国模式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請你們像馬來西亞踢走新加坡一樣放棄我們吧。你們還有一帶一路、亞投行等偉大戰略,何必勞心於南方的一個小島呢?

你們送了《光輝歲月》的歌詞給我們,我也送一首廣東歌的獨白給你們作為結尾,不要再見。

「今日你同我天各一方 你有你嘅生活
我繼續我嘅忙碌 但假如有一日
我地真係喺路上面偶然咁撞倒
我地會點吓頭 問候一吓
然後已經唔知講咩好
因為你會發現我已經改變
正如我可能唔再認識你
但係咁其實又有咩關係呢」

Footnotes (↵ returns to text)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作者:老駱(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給中国「年輕人」的信(老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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