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深夜在旺角發生的騷亂,警方至今拘捕65人,當中36人被落案控告暴動罪,各人獲准保釋,但須遵守「禁足令」,不得踏入旺角。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回應旺角騷亂事件,表示落案控告「暴動罪」並無任何政治考慮,更表明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將與警方相關人士緊密聯絡,研究證據,決定是否有需要對個別被告加控其他刑事罪名。

被告的年齡由17至70歲,來自不同階層,分別報稱學生、記者、地產經紀等,當中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等多名大學生及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各人被控於本年2月8日晚至翌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7日,待警方作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雖以500至2萬元不等獲准保釋候訊,但控方指基於公眾安全,以及防止再發生同類案件,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踏足涉案地區,包括旺角道、花園街、上海街及登打士街一帶,該「禁足令」獲法庭批准,被告只可於以上地址上班、轉車或乘坐交通工具經過。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交代今次旺角事件,指今次事件情況特殊,更是97回歸以來從未見過,不少警員因而受到襲擊及受傷,律政司十分重視今次事件。袁國強表示,整件事與非法小販擺賣無關,當晚一如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所說,事發當晚是有同事就處理非法小販問題上向警方求助。

他又強調,不希望大家以政治考慮,無任何基礎下作推測,以掩飾一些明顯違法的行為;律政司提出檢控是基於刑事檢控守則,任何非法及暴力行為都不是正確表達政見或訴求的方法,相信市民都會希望有和平的香港社會,無人會想見到如此暴力行為出現。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會與警方相關人士保持緊密聯絡,研究證據,決定有無需要就個別被告加控其他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