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的美食車(網上圖片)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美食車計畫有新進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宣布將於金紫荊廣場、尖沙咀、海洋公園等共6個地點進行為期兩年的美食車先導計畫,由旅遊事務署推行。計畫下有12架美食車,但申請者須通過兩階段殷選才可營運。據無綫新聞報道,預料經營美食車的入場門檻約60萬元,明年3月開始接受申請。
商經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參考了11個如澳洲悉尼、美國三藩巿等城巿的制度及經驗,及考察其業務及規管,發現有關城巿對美食車的地點、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等方面規管嚴格。他認為美食車對香港來說陌生,需要循序漸進地引進,並建議推行為期兩年的先導計畫,測試巿場反應,及汲取營運和規管的經驗。
美食車屬於旅遊項目,由旅遊事務署推行。美食車的指定地點有6個,包括灣仔金紫荊廣場、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園、尖沙咀藝術館外、中環新海濱、海洋公園及迪士尼門外,預計每個地點有兩個泊位,即整個先導計畫將有12架美食車。每架美食車會於不同地點輪流營運,以測試不同組合在不同地點的受歡迎程度。蘇錦樑指,美食車志在增加飲食選擇,不是與現有食肆競爭。
要營運美食車,必先經過政府「景點代表」及食評家組成的評審策員會的殷選。殷選分兩階段進行,申請人士要提交美食車業務及財務計畫、菜式及烹煮程序和美食車的設計槪念。通過第一階段評審之後,申請人士進行第二階段,需接受「烹飪挑戰賽」,煮食物給評審試食,接着再選出營運者。通過殷選的申請者之後要向運輸署及食環署提交詳細資料,以獲取有關牌照;在局方原則上批准的情況下,才購買及裝置美食車。
由於現時未有針美食車的食物牌照,食衛署會以食物製造廠牌照作為臨時食物牌照,視乎計畫成效,再研究美食車的模式及專屬法例。蘇錦樑又提到,將於今個月15日向立法會議員作介紹,2016年起公開邀請有意人士提交申請及計畫書,並由旅遊事務署轄下的專責辦事處推行相關事宜。此外,當局會協助美食車製作手機程式,讓巿民追蹤美食車的位置及查詢資料。據無綫新聞報道,預料經營美食車的入場門檻約60萬元,明年3月開始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