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廿三條」鬧得滿城風雨,令市民重新關注知識產權。筆者在此不討論二次創作、影視截圖、自彈自唱等行為應否被豁免,純粹分析版權問題一節。

香港的盜版問題並非一朝一夕的事,以原創者的角度,當然不希望嘔心瀝血的作品被抄錄、利益被瓜分。以受眾的角度,當然希望所有軟性享受也是隨手可得,不用付出太大的代價,然而,原創者與受眾之間的矛盾主要並不是源於人性的自私,而是受嚴苛的生活環境所迫。

香港物價飛漲、人工卻沒大改變,新一代的生活比以前艱難得多,即使「死慳爛慳」勉強湊錢供樓,亦沒有閒錢花在娛樂上。很多產品正版的價格也不是一般基層市民能夠負擔得起,加上若購買正版產品,淺窄的陋室也沒有地方放置,棄之可惜,所以不得不捨難取易,看免費電影、網上漫畫,使用盜版軟件等。

我並不是說這些行為是合乎道德、沒有問題,而是想指出很多市民之所以不尊重知識產權,是「不能」而非「不為」。

消費者不願花錢在原創作品身上,創作人沒有收入作正常生活,失去了其消費能力,結果造成惡性循環,也直接扼殺了業界的生存空間,所以政府在教育市民正確的知識產權概念之餘,也必須推出各種惠民政策,先降低香港人的生活成本,令基層市民有能力去遵守版權法,否則一切都是沒有考慮現實情況的空談。

若凡事僅以立法、執法解決,卻欠缺體察民情的遠慮,正是官迫民反的主因。

 

作者:天溢(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要港人尊重知識產權,先要降低生活成本(天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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