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港台圖片)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批評近年多人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政策,斥學聯前常委梁麗幗在政改上濫用司法覆核,另將特首梁振英列作答辯人,是想將此寫入履歷表上。梁麗幗澄清無意將之寫入履歷,反問除了法庭,還有誰可以推翻行政機關錯誤的決定?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昨日(12月2日)出席外國記者協會午餐會,致辭時批評,近年有人濫用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政策。他舉出3個例子:學聯前常委梁麗幗和長洲居民郭卓堅就政改提出司法覆核,及無綫亦就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提出司法覆核。烈顯倫認為以上例子沒有爭議性,同時不明白法庭為何花時間處理,及撰寫冗長的判辭。

當中梁麗國提出的司法覆核,烈顯倫認為司法覆核的作用不是挑戰政府政策,法庭關心的只是法律,另外他指法庭是彰顯司法權力的地方,不是辯論場所或課室;認為有關司法覆核是濫用法律程序。烈顯倫續指,案件要求將特首梁振英列為答辯人,做法不恰當。烈顯倫又笑稱梁麗幗可能想於自己的履歷表上,寫下曾控告過特首,「找不到代表律師說過任何一個字,解釋特首是司法覆核的對象。可能梁女士盼望可以在履歷上寫曾經控告香港的行政長官。」他又批評將整個政府列為司法覆核的對象,做法荒謬,諷稱若特首及所有部門首長齊集法庭,應由誰管治香港?

有傳媒事後向梁麗幗查詢。她表示不認為控告特首值得自豪,亦不會將此寫入履歷表。她指早在讀中學時,已認識到司法覆核是監察行政機關的方法,更反問,若不是法庭,還有誰能夠推翻行政機關錯誤的決定?

促談2047 保企業信心

烈顯倫亦有談到「50年不變」,指有幸於30多年前見證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現時距「50年不變」的期限2047年還有32年,認為不久將來有需要討論香港的未來,以保企業信心,「可能很快,香港前途問題的討論將再出現,如沒有2047年後的具體決定,國際及本地企業的信心會再次流失。」他認為《基本法》保障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成為世界金融中心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他提到本港8成人口不講英語,法庭的判辭最好寫得簡單直接,方便翻譯,惟他發覺現實不少判辭太冗長,且用上非洲國家的案例,他認為這類判辭難以譯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