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總是犯同樣的錯誤」,網民Mimi Cheung日前在個人Facebook上傳一張照片,或許令她成為階下囚,事關這是一張疑似在區議會選舉票站內,所拍攝的相片。

就照片所見,Mimi當時應該正身處票站內,並拍攝已經蓋印的選票,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541D章《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根據規例,任何人士如無選管會成員或票站主任准許,在票站內拍照、錄影或錄音,均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網友回應:
「恭喜你,你已經中獎,好快會有警察上門搵你!」

「大佬!唔影點收錢呀?」

On9,自己貼自己啲罪証出嚟!!!」

「幫幫手,報警拉人!!!」

「要威都唔好咁鄭智先得啦」

「票站貼左好多張話唔可以影嫁啦~~明知故犯~~除非佢唔識字啦~~

「話知你犯法,唔影下相打下卡點厄like先!」

「睇佢投咩人就知佢係咩質素既人,果然,弱智係會投弱智!」

「只是其FB出的留言已經詞不達意,還有這位女士...連基本公民常識也沒有.... 藍屍份子...就是如此質素...

「好嚴重語癌,睇幾次都唔明佢寫咩,同tree gun一樣白痴真係有樣睇

「撐建制既人智商係咁上下。」

「咪玩啦!!呢d情況就算報咗警,證明到投 "民建聯,或保皇黨系列" 唔會起訴架,投 "泛民" "大鑊"…

「不會被控告,因為佢很誠實使用電腦!」

「睇個樣就知大陸人!」

「我岩岩search過佢過FB,佢del post lol…

「佢FB入面仲好笑呢!佢話 : 太好了!梁美芬,李慧琼政見和思想對答好有料,有文有路,好大體,唔同犯民刻薄歪理惡毒又貪心。」

▼Mimi Cheung疑在區議會選舉票站內拍攝的相片。

 

▼下圖為Mimi Cheung。

▼下圖為Mimi Cheung。

資料來源:高登貼圖區、Mimi Che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