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網上圖片)

特首梁振英在出席行政會議時談及港大有校委的發言被偷錄並公開一事,他表示事件至今與「新聞自由」無關。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希望法庭在星期五處理禁制令時,能把條件寫清楚。

 

特首梁振英表示,在設有保密原則下,任何機構的與會者,在其他與會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發言錄音。無論錄音交到傳媒或作其他用途,行為已構成不道德及違反行事規則,所以校委發言被錄音及其衍生的禁制令的事件與「新聞自由」無關。他強調特區政府重視新聞自由。他又提及傳媒常有Off the record的訪問環節,新聞界一直接受此做法,而且運作良好。

日前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把港大申請的禁制令上載到facebook,揭露港大的新聞稿沒有提及「公眾領域」豁免條件,港大被指故意隱瞞,製造寒蟬效應。張達明今日(11月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法律程序可能影響有關人士履行校委職務,建議港大澄清禁制令中的被告人有否包括校委會主席或成員。他又批評禁制令涵蓋範圍過闊,不認同將所有校委會會議內容都納入禁制令之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希望法庭在星期五處理禁制令時,能澄清當中有關「公眾領域」的條件。據他理解,該條件只適用於訴訟中的被告人,不涉及和不禁制其他人;只要消息來源不是來自違反保密協議的人的行為而獲得,其他人在「公眾領域」取得錄音並無問題。他強調要證明其來源有困難,所以促請法庭在撰寫條件時應該寫清楚一點,如是否僅限於簽署保密協議者在違反協議下而取得的資料,其他情況下可以發放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