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較大型樂器許可證」是日開放申請,音樂人們即抨擊,指制度限制不合理,亦無理由需要額外申請才可攜帶大型樂器,更不滿須提交過多個人資料處理申請。
的確香港一向被指是文化沙漠,發展文化藝術無可厚非;但因此容讓過大樂器作為特例乘車,理由何在?「音樂人」關注的並非不容雙重標準,讓走私客鑽空子潛入港鐵車廂;反而只想到自己需要帶樂器入閘,只希望自己成為另一個特權階級。
此等「音樂人」,根本沒資格說「雙重標準」——他們致力爭取「三重標準」,讓自己的樂器可以獲得比走私客更超然的地位,再高再大都可以任意入閘,更不容職員檢查是否樂器,好讓自己可以在付費區內「打橫行」,有閃失更要港鐵硬食。此等幻想,不但邏輯欠奉,更見其自私無知。
走訪上水、羅湖站,不難發現一堆乘客想盡辦法鑽盡心思,用各式各樣方法嫌避《運載行李條件》。閘前有附例特檢隊執法,閘後呢?外判職員全部選擇性失明,身為親生仔的車站助理亦只能引導,無法如車站主任有權力檢控或要求乘客離開。即使如此,在車上再分貨併合重新包裝等等等等,誰會知曉?在其他車站,亦非有職員全天候監視閘口、月台等鐵路處所每一處,往往無法將所有熟知遊戲規則的走私客一一拒諸門外。
香港人看到的,不是車站職員如何聲嘶力竭、疲於奔命對付走私客;更不是車站職員對走私客鑽空子的無奈。相反地,一句「點解入到閘」,加幾張舊圖,就直接標籤職員「雙重標準」。即使遇事,又不會拿起電話致電車站控制室,反而拿起電話拍照,然後批鬥。就算走私客本身並無違反任何本地法律,行李大小亦無過大,香港人都會問:「港鐵職員做緊啲咩?點解入到閘?」
現在,真正的問題根源完全被模糊掉,沒有人得益。所有乘客,都被逼與「音樂人」的狹隘目光一起下葬。然後,音樂、藝術是至高無上的特權階級,就算是在狹小的車站通道開揚聲器演唱、就算是帶個比人還高的樂器入閘,錯的都是港鐵職員。
所有行李皆平等,但港人眼中樂器被其他行李更平等。早知如此,走私客就集結起來以「攜帶生活物品」為由,爭取豁免吧;這樣,走私客就不用再絞盡腦汁,用各式其色的漏洞與方法,不惜一切衝入車廂;受害的是誰?當然是被歧視的行李。
作者:畢氏絲打(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爭取行李平權 換來逆向歧視(畢氏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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