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網上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正被廉署落案起訴,而現任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利益一事,則未解決。梁振英表示,那是他離開舊公司戴德梁行時、當選特首前的「離職方法」。

「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 」曾於2012年建議,將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中有關收受利益條文的規管,而特首梁振英本人在當選特首後曾承諾會落實修例。

今日(10月6日)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之前,被問到何時能提供修例的時間表;而至今仍未聞樓梯響,是否與有人向廉署舉報他涉嫌收受澳洲公司UGL利益5,000萬元有關,所以不作修訂,梁振英僅斬釘截鐵地說:「兩件事係冇關係嘅。」而且政府昨日已作回覆,他沒有補充。

梁振英亦有被問到會否擔心被調查,他表示涉嫌收受利益一事,是於他離開舊公司戴德梁行時、當選特首前的「離職方法」。

梁振英又不評論對曾蔭權被起訴一事的感受,指昨日林鄭所講的都是事實,認同曾蔭權對社會及政府有貢獻。他又表示案件不涉政治考慮,但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多作評論。

有傳媒報道,行政署表示,由於修例建議牽涉憲制、法律及運作層面,並可能對現行條例帶來影響,行政署會盡快完成研究,再諮詢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