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義的英文Populism源自拉丁文的Populus,意思是人民。民粹主義早在上兩個世紀前出現在俄國社會中。當時俄國普遍貧窮,有知識分子一度提出「走進人民」,認為知識分子應該走進農村,鼓動農民發起革命。從此之後,「人民」便普遍被社會科學學者及政治人物使用,衍生了較為接近今日的「民粹主義」,與精英主義、財閥政治相對。

不過,民粹主義的定義,各界仍未有一致共識,但一般來說民粹主義者擅於煽動群眾,並有以下兩大特徵:

一、民粹主義並無深刻政治和社會理念及原則,其大前提都是以「人民」作為出發點,民粹主義者經常稱他們的最大目的是「為人民發聲」,政府的建立及其政治權力須從人民得到支持,而執政者的目的就是滿足人民的要求。因為民粹主義不太講究理論與原則,所以對事情的看法通常會左搖右擺,政治實踐上出現矛盾。

二、民粹主義的排他性強,由於要清楚定義甚麼樣的人才是他們的人民,所以同時要區分出甚麼不是人民,往往會對仍然存在的特權階級、外來移民、非我族裔進行歧視,不會視之為人民,並製造對立,鞏固所認同的人民的形象。人民獲得民粹主義者肯定後,他們會加強對民粹主義者的支持。

雖然民粹主義強調人民,但事實上與民主並無必然關係,在威權及專制統治下,執政者仍然可以稱「為人民發聲」、「為民作主」等口號爭取人民支持。同一道理,就算在民主政體,政黨亦可以以人民為口號爭取選票。在二次大戰後的冷戰時,不少非洲、南美洲的獨裁者都大行民粹主義,直至今時今日,民粹主義仍在這些國家根深蒂固。